9月15日,澎湃新闻获悉,广西藤县原县委书记黄某明被绑架一案,案发当年经法院审理已经判决:犯绑架罪的主犯陈克政被判处有期徒刑十八年,其弟弟、妹妹等人犯帮助毁灭证据罪亦被判刑。陈克政的上诉被广西高院驳回。
已经刑满释放的陈克政弟弟陈某,近日向媒体证实了陈克政被判刑的相关情况。
这起曾受社会关注的绑架案,发生在2023年1月。主犯陈克政是藤县新庆镇富荣村的村民,他绑架的对象是藤县原县委书记、时任梧州市供销联社理事会主任的黄某明。
绑架案主犯陈克政。图片来源于警方《悬赏通告》
澎湃新闻此前报道,2023年1月9日,陈克政等人在梧州市市内劫持了黄某明,将其带到藤县富荣村,拘禁在陈克政弟弟家闲置的房屋内。直到案发第四天的1月12日下午,黄某明才被公安民警解救出来。
被藤县人陈克政绑架的黄某明,曾任藤县县委书记。微信公众号“今日藤县” 图
案发后,当地有传言称,陈克政等人冒充公职执法人员“带走”黄某明,然后向其家属索要巨额赎金。黄某明获救一段时间后,澎湃新闻记者曾电话联系上他,但其不愿接受采访。
据红星新闻报道,2025年9月,陈克政的弟弟陈某证实:2023年3月,陈克政就已经落网;当年年底,梧州市中级法院对此案进行判决,多名被告人被判刑,其中主犯陈克政被以绑架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八年;后来陈克政上诉,被广西高院驳回。
目前,作为绑架案主犯的陈克政仍在服刑。
原标题:《原县委书记被绑架案,有最新消息》
栏目主编:顾万全 文字编辑:程沛 题图来源:上观题图
来源:作者:大皖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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