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郭佳
从9月15日开始,我国首部专门规范住房租赁活动的行政法规《住房租赁条例》开始正式施行,七章50条,条条针对住房租赁市场中的突出问题和“痛点”。(9月15日 观点网)
住房租赁新规的发行,把租房的话题重新带到公众的视野。在许多人的印象中,租房不过是一场私人交易,结合市场行情,一纸合同、口头协商,然后就能做好约定,这种“去制度化”的交易也让租房就像“开盲盒”,全凭运气、缺乏保障。当前,我国城镇租房人口超过2亿,在北上广深等一线城市,租房人口占常住人口比例超过40%,这段关系已不能被视为私人范畴,关系着数以亿计租房者基本的社会保障。2025年9月15日,《住房租赁条例》的施行,正是对这一社会现实的制度回应——从此,租房不再是“私事”,而成为公共治理的重要一环。
在过去,租房市场中一直存在着权力失衡难题。房东作为资源方,定价、押金、租期、细节条款等都由其决定。与之相对应的,则是相对弱势的租客,他们既承受着租金不断上涨的压力,还面临着“隔断房”、“串串房”、二房东、押金退还难等现实问题。在维权时间长、成本高的阻碍下,这种不平等的租赁关系却成为“市场常态”,一种虽不合理,却被默许的生活方式。房东与租客的关系也更像是一场博弈,而非是公平的谈判。
长期的租赁不平等现象,随着新规的推行,迎来了改变。一方面,新规针对租房市场的具体问题细化法律条款,如明确指出除合同约定情形以外,出租人无正当理由不得扣减押金,解决租赁者长期面临的押金退还难的问题,使得押金退还从过去依赖房东意愿的灰色地带,变成了可申诉的法律事项,除此以外,还对房屋结构、出租空间、租住面积等问题一一回应,为租户保障权益提供了制度依据。另一方面,新规明确了不同主体的责任,将租赁市场的交易双方、中介机构、监管部门都纳入了管理范围,明确了责任界限。这种制度的介入,推动了租赁市场交易法则的转变,未来,不再是谁掌握住房资源,谁就有决定权,而是形成一种有法可依的良性交易机制。
更进一步来说,新规的推出也是对传统住房观念的一次修正。对许多人而言,房子不仅仅是四面墙和一个屋顶的简单组合,房子不仅仅是一种资产,更是家的象征,是安全感和幸福的源泉。长期以来,拥有自有住房常被视为安稳与幸福的象征,而租房则容易被看作无奈之举。这种观念不仅可能影响租客的城市归属感与身份认同,也可能让他们在城市生活中处于相对边缘的位置。买房与租房不应成为对人幸福感的衡量标准,在现代社会,租房理应成为一种合理、舒适的生活方式。《住房租赁条例》的出台,也向社会释放了明确的信号,租房者应该有体面、有尊严、有保障的生活环境。从这一角度来说,这不仅是对租赁乱象的一次整治,更是对中国住房价值观的一次纠偏,使得“租赁并举”不再仅是口号,而是有了扎扎实实的制度实践。
《住房租赁条例》的出台,为在异乡奋斗的人们提供了制度的保障,我们可以期待,随着新规的推行,未来的租赁市场将会更加有序,租房者的生活环境也会更加安稳,在法律的保护中,找到真正属于自己的居所与归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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