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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15日,记者获悉,广西藤县原县委书记黄某明被绑架一案,案发当年经法院审理已经判决:犯绑架罪的主犯陈克政被判处有期徒刑十八年,其弟弟、妹妹等人犯帮助毁灭证据罪亦被判刑。陈克政的上诉被广西高院驳回。
已经刑满释放的陈克政弟弟陈某,近日向媒体证实了陈克政被判刑的相关情况。
这起曾受社会关注的绑架案,发生在2023年1月。主犯陈克政是藤县新庆镇富荣村的村民,他绑架的对象是藤县原县委书记、时任梧州市供销联社理事会主任的黄某明。
绑架案主犯陈克政。图片来源于警方《悬赏通告》
被藤县人陈克政绑架的黄某明,曾任藤县县委书记。微信公众号“今日藤县” 图
1967年出生的黄某明在藤县工作了十多年,曾任县委副书记、县长等职。他从2016年起担任藤县县委书记,2021年调至梧州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任理事会主任。目前,黄某明是梧州市科协的一级调研员。
案发后,当地有传言称,陈克政等人冒充公职执法人员“带走”黄某明,然后向其家属索要巨额赎金。黄某明获救一段时间后,记者曾电话联系上他,但其不愿接受采访。
陈克政及其弟弟的家位于半山腰的偏僻处。记者 朱远祥 资料图
黄某明被非法拘禁的现场。记者 朱远祥 资料图
梧州警方当年的《悬赏通告》。记者 朱远祥 资料图
梧州市龙圩区法院的刑事判决书(部分)。受访者供图
2023年12月,梧州市龙圩区法院认定陈某犯帮助毁灭证据罪,判处其有期徒刑一年。
2024年1月,已被羁押一年的陈某刑满释放。陈某证实,其妹妹陈丽、大嫂李某(陈克政妻子)也因帮助毁灭证据罪被判刑,羁押了近一年时间,已经“出来了”。
目前,作为绑架案主犯的陈克政仍在服刑。
来源 澎湃新闻
编辑 陈伊
审核 罗祎 王晨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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