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
佛堂镇综合行政执法队
接佛堂派出所移交线索
立案查处一起非法电鱼案件
案发当夜11时许,佛堂派出所民警在巡逻中发现一男子背着电瓶,手持电杆在佛堂镇寺前街村的小溪里电鱼,随后将线索移交至佛堂镇综合行政执法队。
经调查,该男子姓王。王某接受询问时坦言,自己因觉得溪里鱼多,便动了歪念。王某先是低价收购了旧电瓶,又找来旧电杆简单改装,企图趁夜色捞点野味儿。然而,他刚下水十几分钟,就被巡逻至此的民警发现了,此时桶里还空空如也。
“没捕到鱼,是不是就不算违法?”
面对王某的辩解
执法队员给出明确答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等法律法规,使用电鱼等禁用方法捕捞的,可没收工具、处以罚款,情节严重的甚至构成犯罪。本案中,王某虽未得鱼,仍将面临行政处罚。
“王某这套自制电鱼工具虽外观粗糙,却能瞬间释放强电流。电流入水体后,不仅会直接导致鱼虾死亡,还会破坏水生生物的繁殖能力。”执法队员指着暂扣的作案工具解释道。事实上,电鱼行为不仅违法,更对操作者本人极具危险性,国内曾多次发生因电鱼导致触电身亡的事故。
执法部门呼吁
溪流虽小
却是生态链的重要一环
市民若发现
电鱼、毒鱼、炸鱼等违法行为
可及时举报
共同守护“水清鱼跃”的生态家园
来源 | 义乌市融媒体中心作者 | 林晓燕 罗雪飞
编辑 | 王语嫣一审 | 金龙
二审 | 张静恬
终审 | 陈颖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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