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北京青年报
近年来,随着宠物经济的盛行,可爱小动物以其独特的魅力已成为人们生活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随之而来的“咖啡+甜品+宠物”模式的宠咖成为当下年轻人的消费热潮。实践中,宠咖中较为常见的侵权情形为消费者被店内饲养的动物伤害,进而给消费者带来各项损失,具体案件中通常会结合个案事发经过,在消费者与经营者之间根据过错程度划分相应的责任比例。但若是因为消费者过失导致宠物伤害或死亡,消费者是否必然将承担全部法律责任呢?
【案情回顾】
在东城区某宠咖内,猫、狗、鹦鹉、柯尔鸭、土拨鼠等多种宠物自由穿行,消费者在进入咖啡厅消费时可与店内饲养的动物互动、玩耍。某日,消费者小李在店内通道上正常行走时,路旁有一只土拨鼠突然窜到小李脚边,并啃咬小李的运动鞋,情急之下,小李抬脚欲将土拨鼠踢开,并有多次甩踢行为,最终土拨鼠摔在了地面,并且死亡。
事后店铺经营者与小李就责任划分及赔偿事项未能达成一致,经营者一气之下将小李诉至法院,要求小李赔偿其购买土拨鼠的费用、饲养费、精神损害赔偿金等多项损失。后在法院的主持下,咖啡店经营者与小李达成了调解。
【法官说法】
经营者对消费者负有安全保障义务,同时消费者对于经营者所有的财物也应负有注意义务。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二百四十五条规定,饲养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是,能够证明损害是因被侵权人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的,可以不承担或者减轻责任。
动物本身具有一定的不可控性及攻击性,宠咖的经营者对其所有或管理的动物负有管理义务,对于具有一定危险性的鼠类动物,经营者未能给动物与顾客的活动范围设定合理边界,避免互相侵扰,导致土拨鼠主动跑出来扑在正常走路的顾客的鞋子上,给顾客也带来惊扰,故小李最初试图踢开土拨鼠的行为无明显过错,此时经营者自身应承担一定的管理责任。
但是,根据宠咖的经营模式,若要求经营者关注店内的每一只动物,严防死守可能出现的对消费者的不利行为,这一要求有违客观实际。小李作为一名成年人,且穿着的运动鞋能完全包裹保护其脚部,面对体型较小的土拨鼠,可以合理预期土拨鼠的行为对个人伤害有限的情况下,小李却未能及时呼叫店员合理解决,而是进行持续激烈的踢摔,最终导致土拨鼠死亡。小李后续的行为已超出合理必要限度,对土拨鼠之死同样负有一定的过错。
综上,宠咖店经营者与小李对该土拨鼠之死均负有相应的责任。
【法官提示】
动物本身具有一定的不可控性及攻击性,经营者以提供动物互动服务获利的同时,意味着应为这类高风险的经营形式负有更多的管理及注意义务:如根据不同的动物特性设立醒目的安全提示标语及互动指导;商家在饲养动物前应考虑安全性问题,选择与人亲近、习性温和、弱攻击性的动物种类;划定动物与消费者的行动区域,进行必要分隔等;店内常备动物抓咬后的紧急处置用品。
具有完全行为能力的消费者在选择进入该区域消费时,视为其自认接受该消费行为所附带的风险,亦应负有更多的注意义务,对内提高自我保护意识,如不恶意攻击、激怒动物等,对外包括对店内财物的合理保护义务,避免因故意或过失造成动物损害;面对具有一定风险性的动物或可能携带病菌的动物主动避让,避免因猎奇心理接触而受伤;遵守店内规定,合理与动物互动,动物出现特殊或紧急情况时,及时寻求店员帮助,不擅自处置。
文/李卉 王子豪(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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