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日执行攻坚”
10余人劳务工资案件取得新进展
“法官同志,我找到采石厂的铲车了,你们快过来!”申请人陈某急切地打来电话,这一消息给即将陷入执行不能的案件和执行团队带来了突破的曙光。
原告梁某某、陈某等10余人与被告江安县某采石厂劳务合同纠纷案,经原告多次催讨劳务工资无果,后通过调解达成协议,该采石厂需支付梁某某、陈某等10余人劳务工资共计123000元。该调解协议经司法确认有效。履行期限届满,采石厂拒不履行给付义务,梁某某、陈某等10余人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执行立案后,执行干警通过线上网络查控、线下多次实地走访调查等方式,发现采石厂无可供执行财产。针对现有情况,执行压力陡然加大,10余名农民工工资债权实现存在较大难度。
执行法官并未放弃,积极与申请执行人沟通,并告知他们如有财产线索立即跟法院联系。2025年9月10日,一通电话带来了希望,申请执行人陈某发现了属于被执行采石厂财产的铲车一辆,第一时间联系了执行法官,执行法官得到消息后立即带领团队干警前往铲车所在位置对该铲车进行了查封、扣押。经初步评估,该铲车价值足以覆盖10余名申请执行人债权。
“终于有希望拿到钱了,感谢法官,你们来得太及时了。”申请执行人感激地对法官说道,脸上露出了久违、放松的笑容。接下来,执行法官将依照法律规定对该铲车进行处置,争取早日实现农民工工资债权。
江安法院积极贯彻落实“百日执行攻坚”专项行动,从保障民生福祉、攻坚涉民生案件开启行动,通过依法适用强制扣押执行措施,全力以赴提高执行效率,同时拉紧财产处置链条,加快提升财产处置效率,将债权人纸上权益兑现为真金白银,推动专项行动取得实质进展。
来源:江安县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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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范宾丨责编:小站长丨编审:殷靖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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