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3月,一条海底捞火锅店内有人“向火锅小便”的短视频引发舆论广泛关注。而后,上海黄浦警方发布警情通报,对涉案的唐某(男,17岁)和吴某(男,17岁)作出了行政拘留处罚。9月12日,上海市黄浦区人民法院对原告四川某餐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四川某餐饮公司)、上海某餐饮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某餐饮公司)与被告唐某、吴某及唐某父母、吴某父母名誉权纠纷、财产损害赔偿纠纷案作出一审宣判。法院判决唐某及其父母,吴某及其父母在保护未成年人隐私的情况下,分别在指定报刊上向四川某餐饮公司、上海某餐饮公司赔礼道歉;唐某父母、吴某父母赔偿上海某餐饮公司餐具损耗费和清洗消毒费13万元,赔偿四川某餐饮公司、上海某餐饮公司经营损失和商誉损失200万元及维权开支7万元,共计220万元。(9月13日北京日报客户端)
该判决合理合法、于理应当。“向火锅小便”事件经过网络扩散,对企业商誉造成极大负面影响,被迫采取全店餐具换新、深度消毒、退赔顾客等补救措施,导致经营收入大幅减少,经济损失巨大。法院综合考虑各种因素,作出了赔偿220万元的裁决,让违法者及其监护人为侵权行为承担相应责任,有力维护了社会秩序和营商环境,敲响了振聋发聩的法治警钟,其警示意义远超事件本身。
两名涉事者虽为未成年人,但已年满17岁,具备基本认知能力,应当为自身过错承担相应责任。一直以来,部分家长存在错误观念,认为“孩子还小,犯错没关系”,对孩子的不当行为一味纵容、疏于教育。然而,本案判决明确显示,未成年人身份绝非“免责金牌”,“还是个孩子”也不能成为推卸责任的借口。高达220万元的民事赔偿,远超普通家庭承受范围,足以让每个家庭深刻反思,不能再溺养“巨婴”了。
须知,监护人在未成年人教育中,乃是不可推卸的关键角色。如果父母平时缺失对子女最基本的道德教育,未培养规则意识和敬畏之心,那么将来违法犯错后,法律和社会舆论就会以严厉和昂贵的方式,为他们补上这堂迟来的“法律责任课”。
因此,社会各界应进一步重视未成年人的道德和法治教育,家庭、学校、社会需形成合力,为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营造良好环境。家庭作为孩子的第一所学校,父母要注重言传身教,从小培养孩子的良好品德和行为习惯,让规则意识、责任意识扎根孩子心中。学校应加强品德教育,创新教学方法,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三观”。社区可以组织开展普法宣传和道德实践活动,提升未成年人的法律意识和道德素养。
“一泡尿赔220万元”,是一堂全民法治公开课。当前,诸如“按闹分配”“我弱我有理”的扭曲逻辑时有浮现,不少人认为“小恶无妨”,仗着身份特殊便可绑架舆论、逃避责任。殊不知,无论现实世界还是网络空间,任何违法侵权行为都难逃法律惩处。每个人都应当对自己的行为负责,时刻保持对法律和道德的敬畏之心,绝不能因一时冲动或好奇,做出违背公序良俗、触犯法律底线的行为。
作者 江德斌
责任编辑 吕世成 严云
责任校对 杨飏
主编 严云
终审 编委 李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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