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自:企业公告
近日,又有两家药企发布了补缴税款及滞纳金通知,具体为和邦生物需要补缴合计约7100万、力生制药要补缴合计约3500万。
01
经自查,公司需补缴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企业所得税及滞纳金合计71,473,969.37元。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已将上述税款及滞纳金缴纳完毕,本事项不涉及行政处罚。
公司补 缴上述税款及滞纳金将计入2025年当期损益,预计将影响公司2025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71,473,969.37元,最终以2025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表为准。
02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西青税务局对公司检查情况,以及公司自查情况,公司应补缴税款及滞纳金等共计约3,511万元,其中:需补缴所得税及滞纳金3,088万元,需补缴增值税及滞纳金423万元,本次不涉及行政处罚。上述税款及滞纳金目前已全部缴纳完毕。
公司补缴的税款及滞纳 金将计入2025年当期损益,预计将减少公司2025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511万元,具体影响金额最终以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数据为准。
近期已有多家药企发布了补缴税款及滞纳金信息,具体包括:
2025年3月,重庆太极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公告,控股子公司西南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和公司全资子公司重庆中药材有限公司根据当地税务检查和企业自查情况,西南药业、中药材公司需补缴税款及滞纳金共计约10,000万元。
2025年06月,西藏易明西雅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公告,全资子公司四川维奥制药有限公司近日收到国家税务总局成都市税务局稽查局的税务处理决定书,维奥制药2021年至2023年期间,需补缴房产税及企业所得税共计4,527,276.42元,因此产生滞纳金1,541,024.68元。
2025年09月,广誉远药业发布公告,企业经自查需补缴企业所得税及滞纳金共计超2900万,本次补缴不属于公司主观造成的偷税、漏税情况,不涉及税务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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