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吉水县人民法院成功调解一起离婚纠纷,不仅化解了夫妻间的矛盾,更让一个濒临破碎的家庭重燃希望,生动诠释了司法为民的温度与担当。
案情经过
原告陈某某与被告魏某某2009年结婚,婚后感情尚好。魏某某外出工作赚钱养家,陈某某成为了一名“全职妈妈”,在家悉心抚养教育三个子女,默默筑牢家庭“后方”。然而近几个月,陈某某却陷入了前所未有的困境:她始终联系不上丈夫魏某某,还得知魏某某在外欠下网贷,且夫妻共有的房产、车辆按揭贷款到期,银行多次向陈某某发送催款短信。由于没有经济收入,陈某某无力偿还贷款,无奈之下,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要求魏某某支付三个孩子的抚养费,并对房产、车辆进行分割。
承办法官在审理过程中,察觉到案件另有隐情。通过与陈某某耐心沟通,法官了解到,她并非真心想要离婚,核心诉求是希望找到丈夫,让其承担起抚养子女的责任,同时偿还到期的银行贷款,缓解家庭经济危机。
明确原告真实诉求后,法官立即着手联系被告魏某某,经过多番尝试,终于与魏某某取得联系。在沟通中得知,魏某某同样不愿与陈某某离婚,此前失联及网贷皆有难言之隐。
调解过程
为从根源化解矛盾,法官将陈某某与魏某某一同约至法院,组织面对面调解。调解时,法官一边耐心倾听两人的委屈与诉求,细致疏导彼此积压的负面情绪,体察他们对婚姻的不舍与心结;一边从家庭责任、子女成长的现实角度切入,向魏某某清晰阐明其作为丈夫与父亲的责任义务,也引导陈某某理解夫妻相处需多些沟通、共担风雨的道理。
最终,在法官的不懈努力下,两人放下隔阂、打开心结,双双表示将珍惜这次调解带来的机会,共同经营好这段来之不易的婚姻。魏某某当场作出承诺:后续会主动与妻子沟通交流,按时足额支付三个子女的抚养费,同时承担起银行到期贷款的偿还义务,全力守护家庭的完整与稳定。
本案中,法官坚持“未成年人利益最大化”原则,以“如我在诉”的理念努力妥善化解家庭矛盾,真正做到“案结事了人和”。下一步,吉水法院将持续深化“惜园护苗”家事审判机制,强化未成年人权益特殊、优先保护理念,通过情理法交融的司法实践,让法律既有力度更显温度。
来源:吉水县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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