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2日上午,舟山市召开“提升养老服务能力 促进养老服务消费”新闻发布会,通报介绍向中度以上失能老年人发放养老服务消费补贴项目、为70周岁及以上户籍老年人购买意外伤害保险等两项重要惠老政策推进落实情况,并回答记者提问。
新闻发布会现场
01
向中度以上失能老年人
发放养老服务消费补贴项目
近日,民政部、财政部印发
《关于实施向中度以上失能老年人
发放养老服务消费补贴项目的通知》
加强失能老年人照护服务工作
提振养老服务消费
补贴对象
申请对象为常住舟山市的中度、重度、完全失能等级的老年人。
正在享受特困人员供养救助待遇、经济困难失能老年人集中照护服务补助、居家和社区基本养老服务提升行动项目服务的老年人不纳入本次补贴对象范围。
长护险保障对象可叠加享受,个人自付部分按比例抵扣。其他面向高龄、失能等老年人的各项补贴均可同时享受。
补贴项目
项目清单执行浙江省《居家社区养老服务补贴项目清单》,共15项,涵盖长期(入住30天以上)、短期(即“喘息服务”,入住30天以内)机构养老服务;生活照料(含“六助”)、基础照护、探访关爱、健康管理等居家社区服务;并在国家清单基础上增加了“中药保健服务”,并实行市场化服务定价,满足不同老人多样化的服务需求。
补贴形式
养老服务消费补贴以电子消费券形式发放,依托“民政通”实施补贴项目,大家可以从手机应用市场下载安装APP,也可以从微信、支付宝、百度搜索“民政通”小程序。对首次申请并经审核符合补贴条件的老年人,系统直接发放当月电子消费券至个人账户,后续每个月第1天可领。电子消费券的有效期为1个月,当月获得,当月使用,次月失效,当月没有抵扣完的,不能累计到下一个月。
补贴额度
本次补贴活动发放的电子消费券,不是以现金形式发放,可以理解为抵扣券,是对补贴项目范围内的个人自付的养老服务消费金额予以抵扣,抵扣比例为养老服务消费金额的40%。目前一共有两种消费券,一种是用于入住养老机构(含床位费、护理费和伙食费)的消费券,每月的抵扣额度最高为800元;另一种是用于居家上门养老服务的,每月的抵扣额度最高为500元。这两种消费券不能兼领兼得,只能领取一种。
02
老年人意外伤害险
2018年以来
我市积极构建困难老人与高龄老人
意外伤害保险制度
主动为符合条件的户籍老年人办理投保
今年,我市进一步优化政策设计
➣在保障对象上实现扩面升级,将受惠群体延伸至70周岁以上全体老年人;
➣在管理模式上创新实施全市统一招标、统一方案、统一标准“三统一”,推动政策执行规范化、标准化;
➣在保障力度上持续加码,按每人每年26元标准全额承担保费,较省定最低标准提高30%,保障内容显著优于全省平均水平,同时突破传统地域限制,实现全国范围内保障全覆盖。
在此基础上,我市坚持政府主导投保与市场专业运作“双轮驱动”,率先在全国范围内提供普惠型老年人意外险中植入“喘息式”护理增值服务,建立机构护理与居家护理分级补贴标准,为因意外伤害产生照护需求的老人家庭提供精准支持,切实缓解家庭照护压力。
媒体提问环节
问题一:向中度以上失能老年人发放养老服务消费补贴作为一项今年下半年刚刚出台的新的惠老福利政策,请问民政部门前期做了哪些工作,目前进展如何?
答(上下滑动查看更多)
为尽快让失能老年人享受更加普惠优质、可感可及的养老服务,8月以来,在省民政厅下发《浙江省中度以上失能老年人养老服务消费补贴发放实施细则》后,我局多次与医保、财政等部门沟通对接,扎实推进项目实施落地的各项准备工作。
一是推进老年人自理能力评估。做好民政、医保评估数据交换,加快开展能力评估,目前,所有县(区)、功能区均已在“民政通”平台上线入驻认定评估机构。8月19日、20日,我局在“舟山发布”“舟山民政”公众号上向社会发布消费券领用指南,并公布村社代办员信息及政策咨询电话,广泛动员养老机构、社区工作人员协助有需求的老年人代为领券。截至9月10日,已通过“民政通”平台审核老年人能力评估申请727人。
二是指导服务机构加快入驻平台。指导养老机构、社区居家养老服务机构、评估机构入驻平台,各地均已对外公布第一批纳入消费券服务的机构名单(计划下周公布第二批服务机构)。目前,全市46家具备中度以上失能老年人服务能力的养老机构均已完成认定,全部纳入补助资格;另有10家第三方评估机构、26家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商入驻平台。
三是分类组织业务培训指导。组织民政部门、养老机构、评估机构等负责人开展培训15期,培训530余人次,发布操作指南短视频做好项目宣传。
截至9月10日,全市养老机构内已完成能力等级评估、符合条件的老人已全部完成补贴资格申请和9月份消费券领取。全市已累计领取机构服务券和居家上门服务券2202张,消费券总面额超154.12万元,资金领取占比超30%,位全省前列。
问题二:这次消费补贴项目是专门为中度以上失能老年人实施的,首要环节是开展好老年人能力评估。请问在这方面有什么具体工作安排?
答(上下滑动查看更多)
老年人能力评估是消费补贴项目实施的第一步,开展好能力评估,是高质量实施项目的前提基础。
第一,关于哪些人需要评估。通常来说,日常活动能力受限,需要他人支持帮忙的老年人,需要评估确认是否为“中度失能及以上等级”。根据7月16日民政部、财政部《关于实施向中度以上失能老年人发放养老服务消费补贴项目的通知》规定,通知印发前12个月内,已经被评估为中度以上失能等级的老年人,评估结果仍在有效期内,无需重新评估,老年人在“民政通”系统注册账号后可以直接申领电子消费券。评估超过12个月或未经评估的老年人,如果想要参与养老消费补贴项目,应通过“民政通”申请评估。简单来说,就是老年人登录“民政通”系统个人账号后,系统会直接显示,已经有评估结果的,不用重新评估;没有评估结果的,需要通过“民政通”系统重新申请评估。
第二,关于怎么申请评估。老年人或者代办人可以登录“民政通”首页,点击“养老服务消费项目”专栏,选择“能力等级评估申请”项目,从中选择所在辖区的评估机构提交评估申请,可以选择“上门评估”,也可以选择站点评估,待评估机构受理后,会尽快组织专业人员开展评估服务。
第三,关于评估结果出具。评估机构受理申请后,会组织2名评估人员,根据《老年人能力评估规范》,在老年人亲属见证下开展评估。重点针对老年人的自理能力、基础运动能力、精神状态、感知觉与社会参与等方面开展评估,出具评估报告。评估结果待县级民政部门审核通过后,方为有效。
第四,关于评估费用结算。评估结果为中度及以上失能的,符合补贴条件的老年人,评估费用可以通过电子消费券全额抵扣;评估结果不是中度及以上失能的,根据《舟山市基本养老服务清单》规定,2024年以来未申请老年人自理能力评估的,可免费评估1次,其他由老年人自行承担。
如果老年人对自己是否需要再评估、或者怎么评估、哪里评估等有疑问,可以直接向所在辖区民政部门咨询。
问题三:请问符合条件的老年人如何判断自己能否申请本次消费补贴?具体的申领流程是怎样的?本人不会操作怎么办?能否为我们详细讲解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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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度以上失能老年人按自愿原则,通过“民政通”申请养老服务消费补贴。具体的申请和使用流程,借助这次新闻发布会,向大家做一下介绍。
第一步,注册个人账号。消费券的申请和使用核销,都要依托“民政通”线上平台进行。每位参与的老年人,首先要在“民政通”注册自己的账号。老年人自己注册账号有困难的,配偶、子女、其他亲属以及村、社区工作人员,养老服务机构工作人员等都可以代为注册。
第二步,申请能力评估。通过“民政通”线上注册个人账号以后,就可以申请能力评估和申领消费券。只有中度以上失能等级的老年人才有资格享受本次养老服务消费补贴。
第三步,领取电子消费券。评估结果上传至“民政通”后,县级民政部门会在后台对评估结果进行审核,符合要求的,系统直接发放当月电子消费券至个人账户,后续每个月第1天可领。消费券当月有效,次月失效。
第四步,申请服务。成功领取电子消费券的老年人,接下来就可以从“民政通”申请自己需要的养老服务项目。老年人或者代办人可以从中选择需要的服务项目和服务机构,然后提交申请,服务机构受理后,会安排专业服务人员与申请的老年人联系,并提供相应服务。
第五步,核销电子消费券。支付服务费用时,可以在电子消费券额度内,按照实际应付金额的40%进行抵扣,个人自付60%的费用。举个例子,比如某位老年人申领了500元的居家上门消费券,之后申请了标价100元的上门服务项目,付费时可以使用消费券抵扣40元的费用,个人自付60元。消费券剩余的460元可以在当月继续使用,直至全部抵扣完毕。没有抵扣完的消费券,次月就失效。
为了保障政策顺利落地和服务质量,我们在各个渠道公布了政策咨询电话,也即将向各地印发指导宣传册。老年人在参与活动过程中,有不明白的问题可以打相应的电话咨询,对服务质量不满意或者有什么意见建议,也可以反映,我们将及时处理,主动接受社会监督,确保把政策红利转化为全市老年人实实在在的获得感。
因试点工作刚刚开展,“民政通”系统也在根据工作需求不断调整优化,给部分申领人带来的不便,敬请理解。
问题四:请问老年人意外伤害险赔付流程及标准是如何的?今年创新开展的“喘息式”护理服务具体是什么,补贴标准如何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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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由政府购买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的对象是享受国家定期抚恤补助优抚对象、获得县级以上见义勇为荣誉称号以及计划生育特殊家庭、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最低生活保障边缘家庭中的老年人和7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同时积极鼓励其他老人自行购买一份或叠加多份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
1.意外险赔付流程及标准。参保老年人如遭遇意外事故(即因外来、突发、非本意且非疾病的客观事件直接导致身体受伤),可在24小时内拨打95518热线电话报案;后续如需咨询理赔相关事宜,可参照各地民政部门公布的理赔联系电话依规办理。
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包括“意外伤害身故/伤残保险”(最高赔偿限额5万/人/份)、“意外伤害医疗保险”(最高赔偿限额3000元/人/份)、“意外伤害住院津贴”(最高赔偿限额14400元/人/份)、“突发急性病身故(猝死)慰问金”(一次性给付慰问金1000元/人/份)。
2.“喘息式”护理服务细则。享受“喘息式”护理服务需首先满足两项基础条件:一是已参加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对象,二是因意外事故住院治疗的老人。老人自出院之日起3个月内提出申请,机构护理补贴标准为80元/天,保险周期内累计补贴金额不超过960元;居家护理补贴标准为50元/天,保险周期内累计补贴金额不超过600元。机构护理与居家护理允许混合使用,两类服务累计补贴总额不超过960 元。符合喘息式护理保障的老年人或其家属,可通过中国人民财产保险在舟山的各服务网点或拨打95518热线申请,也可进入“舟山民政”公众号,在右下角菜单“舟到养老”中选择“养老服务”-“喘息式服务”模块进行申请。
下步,市民政局将结合舟山实际
积极稳妥、有力有序地做好
发动、培训、指导、监督等各项工作
让老年人及其家庭、养老服务市场主体
享受到政策红利
让他们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更加充实、更有保障、更可持续
【舟山发布】【舟山市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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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有老人的看过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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