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莫良)
莫许保,男,汉族,身份证号430523195302283558,居住于邵阳县白仓镇迎丰村2组13号。他于1978年进入白仓信用社迎丰站工作,2007年被解聘,信用社当时按照每年80元的标准,给予其29年的补偿,共计2230元。莫许保对此不服,认为信用社违反了劳动法,此前一直上访,现已将对方诉至法庭。
在笔者连续发表两篇关于此类题材的文章后,邵阳日报社的领导与昭阳农商行的领导进行了沟通,希望双方能够和解。但是邵阳昭阳农商行的领导无动于衷,也许,他们认为莫许保的起诉翻不起任何浪花。
起诉到法院,双方斗法斗证据,莫许保要证明的是自己和对方的劳动关系,具体工龄,对方违法辞退的相关证据等。邵阳昭阳农商行估计还是以中国人民银行、银监会或是邵阳县当年的相关的文件资料等作为说辞。证明辞退手续合法合规。补偿标准无可厚非。
笔者以为本可以私了的这件案子,双方各退一步万事大吉,非要闹到法院来处理。只是处理结果牵连甚广。到那时,里子没了,面子伤了,连和解的最后一扇大门都被堵了。何苦呢。
特别声明:以上内容(如有图片或视频亦包括在内)为自媒体平台“网易号”用户上传并发布,本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服务。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