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孩子年龄的增长
驾驶电动自行车或自行车
外出比例大大增加
孩子们容易表现出过度自信
导致危险防范意识缺失
增加交通安全风险
案例回顾
8月22日17时许,石嘴山大武口区淮宁路与大汝路交叉口处,16岁高中生徐某某(未佩戴安全头盔),驾驶两轮电动自行车在机动车道上一路加速闯红灯通过路口时,与正常行驶的周某驾驶的黑色越野客车发生碰撞,造成双方车辆不同程度损坏,徐某某受轻微伤的道路交通事故。
事故碰撞瞬间,徐某某被滑出数米远,险些被另一车道内的正常行驶的白色轿车及三轮电动自行车再次碰撞,电动自行车碎片飞溅,徐某某随身携带的手机和衣物全部损坏,全身多处擦伤。万幸的是,当时路口为绿灯刚亮起,周某驾驶的黑色越野客车及白色轿车、电动三轮车都是起步通过路口,车速都不快,且当时通过路口车辆均采取了紧急避险措施。从监控视频可以看到,如果当时车辆速度再快一些,后果不堪设想!
“我没有看到信号灯”事故发生后徐某某这样解释。然而他的行为不仅造成自己受伤和财产损失,还让在黑色越野客车内乘坐的孕妇受到了惊吓,差点造成更为严重的后果。
赶到现场的徐某某父亲又急又悔:“平时我就不让他骑车,没想到他偷偷借了朋友的车,确实是他的错。我们承担全部责任,回去我一定好好教育他!”
责任认定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徐某某驾驶电动自行车闯红灯行驶是造成此次道路交通事故的直接原因,承担事故全部责任。
徐某某不仅要自己承担全部医药费,还有赔偿周某车辆车辆损失1000余元。
这起未成年人交通事故背后
是交通安全意识的严重缺失
同时也暴露出多个交通安全隐患
值得所有学生和家长警惕
1.徐某某所驾驶的电动自行车虽未改装,但速度快、危险性高。事故中,他未佩戴安全头盔,并且是借朋友的车骑行,对车辆性能不熟悉,增加了风险。不管电动自行车还是电动摩托车,驾乘人员都需规范佩戴安全头盔。
2.事故发生时,周某车上载有孕妇,受到惊吓后所幸无大碍,但可能造成的后果不堪设想。“差点造成人身伤害”处警民警回想起来仍感到后怕。
3.最令人揪心的是:闯红灯那一刻绿灯刚亮,其他车辆刚起步。如果车速再快一点,后果不堪设想——“命就交代在那”民警如此形容当时的危险程度。
1.严格遵守交通法规:红灯停、绿灯行,这是最基本的交通规则,也是保护生命的第一道防线。
2.符合规定再驾驶:根据法律规定,驾驶电动自行车必须年满16周岁;驾驶机动车必须取得相应驾驶证。
3.规范佩戴安全头盔:无论是电动自行车还是电动摩托车,驾乘人员都需规范佩戴符合安全标准的头盔,确保出行安全。
4.车辆安全很重要:不改装电动车,不驾驶超标车辆,不借给他人车辆,也不借用他人车辆。
5.注意力要集中:驾驶电动自行车或自行车时不戴耳机、不看手机,注意观察路况,提前预判风险。
6.家长要切实负起监管责任:了解孩子的出行方式,反复进行交通安全教育,不要等到事故发生后才追悔莫及。
生命只有一次
宁等三分 不抢一秒
这起事故中的少年是幸运的
但幸运不会每次都降临
文明守法 平安回家
来源 | 石嘴山交警
▍来源:宁夏交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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