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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城投集团原董事长黄宗光被"双开"的消息,像一记重锤砸在公众心头。这位国企掌门人将国有资产当作"家族企业"经营的行为,不仅触犯了党纪国法,更刺痛了老百姓最敏感的神经。
当权力成为家产,国企变成私产,这已不仅是简单的违纪违法,而是对社会主义经济制度的公然背叛。黄宗光案中最令人震惊的,是他把国有企业这个全民所有的"金饭碗",硬生生改造成了"黄氏家族"的聚宝盆。这种"家天下"的做派,让人不禁想起封建时代的土司制度。
细看通报内容,黄宗光的违纪违法手段堪称"教科书式"的腐败样本。从违规收礼到接受宴请,从人事任免到工程承揽,形成了一条完整的利益输送链条。更令人愤慨的是,十八大后仍不收手,二十大后仍不收敛,这种顶风作案的行径,充分暴露其毫无底线、毫无敬畏的扭曲心态。
"家族化经营"这个表述尤为刺眼。在全面从严治党的今天,还有人敢把国有企业当作"自留地",把组织赋予的权力当作"传家宝",这种封建残余思想与现代企业制度形成尖锐对立。国企姓"国"不姓"家",这个最基本的常识,在某些人那里却成了可以随意践踏的废纸。
值得注意的是,通报中特别提到"管党治党不严"的问题。作为党委书记,黄宗光不仅没有履行好主体责任,反而带头破坏政治生态,这种"监守自盗"的行为危害尤甚。当"一把手"变成"一霸手",制度约束就成了摆设,民主决策就成了过场,最终必然走向违纪违法的深渊。
此案暴露出国企监管仍存在盲区。工程项目招投标、干部选拔任用这些关键环节,如果没有真正"阳光化"运作,很容易成为权力寻租的温床。当企业领导可以随意安插亲信、指定承包商时,国有资产流失就只是时间问题。
黄宗光案的查处,彰显了反腐败无禁区的坚定决心。但我们在拍手称快之余,更要思考如何从制度上防范类似问题。国企改革不能只改皮毛,必须真正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要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强化董事会监督职能,落实职工民主管理,让"家长制"在国企没有生存空间。
这起案件也给所有国企领导敲响警钟:国有企业不是任何人的私人领地,更不是家族牟利的工具。谁要是把公权力当作私产经营,等待他的必将是党纪国法的严惩。
从另一个角度看,黄宗光们之所以敢如此肆无忌惮,某种程度上也反映出监督机制还存在漏洞。当内部监督形同虚设,外部监督难以触及,权力就会像脱缰野马般失控。这提醒我们,必须构建更加严密的反腐网络,让监督的探头无处不在。
国企是国民经济的重要支柱,承载着亿万民众的期待。黄宗光案的教训警示我们:国企健康发展,既要选好人,更要用制度管住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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