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动准确理解与适用执行异议之诉司法解释,交流审判经验,进一步了解实践中的疑难、突出问题,9月5日,最高人民法院民一庭在国家法官学院河南分院举办“全国法院执行异议之诉司法解释专题培训示范班”,来自全国三级法院的370余名干警参加培训。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民一庭庭长陈宜芳作开班动员及培训总结,最高人民法院民一庭副庭长吴景丽主持相关议程,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王辉致欢迎辞。
陈宜芳庭长在培训中指出,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执行异议之诉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对于规范执行异议之诉案件审理程序、统一裁判规则、提升审判质效具有重要意义。全国法院相关业务条线在思想上要高度重视,推动司法解释的各项规定落地见效,依法、妥善审理好执行异议之诉案件。要树立立审执协调统一理念,形成工作合力,联动化解矛盾纠纷;要积极探索示范性判决,妥善化解群体性纠纷,努力实现案结事了;要依法查明案件事实,严格防范和打击虚假诉讼,营造良好法治环境;各级法院要加强辖区内司法解释培训工作,做好相关司法文件的清理,充分利用“法答网”平台加强上下级之间的交流。
最高人民法院民一庭二级高级法官万挺对执行异议之诉司法解释的出台背景、法理依据、条文理解与适用等进行全方位解读;河南、浙江、内蒙古、重庆、陕西高院代表进行了工作经验交流;学员们围绕实践中的问题进行了讨论。大家表示,本次培训授课内容实、针对性强,分组交流充分听取了意见建议,工作部署站位高、措施有力,将推动全国执行异议之诉审判再上新台阶。
供稿:省法院执行裁决庭徐甜 国家法官学院河南分院徐逢凤、王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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