准备买新房的住户看过来,请收好这份古城区住建局精心准备的购房风险提示
9月12日, 丽江市古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发布购房风险提示,希望广大购房者在购房过程顺利且权益得到充分保障,详情如下:
尊敬的购房者:
在您即将踏上购房的重要旅程之际,我们深知这一决定对您及家庭的重要性。为确保您的购房过程顺利且权益得到充分保障,我们特此提供以下详细的购房风险提示,请您务必仔细阅读并谨慎考虑。
一、开发商资质与项目审查
1.核实开发商资质:购房前要查看房地产开发企业悬挂的营业执照、开发企业资质证书,您可以通过企业信用查询平台等渠道了解企业的社会信用状况,并多渠道了解企业以往业绩信誉、社会口碑等进行综合决策。
2.查验认购商品房是否取得“五证”:购房前应认真查看商品房项目的“五证”,即《国有土地使用证》(或土地《不动产权证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商品房预售许可证》,不要购买“五证”不全的房产,以免造成不能交房、无法办理房屋产权证书等不良后果。特别提示①:房地产开发企业在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前,不得进行预售,不得采取任何方式收取定金、意向金、认筹金,及以理财、借款等方式收取预付款。购房人应增强风险意识,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自觉抵制向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非法项目及企业交纳任何认筹、认购性质的预付款。特别提示②:部分房地产项目虽已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但因受政策调整、规划变更、房地产市场环境变化或公司经营决策变化等未知因素影响,可能存在缓建、停建、逾期交付、查封等隐性风险,购房户可通过多渠道获取房地产企业的信息,了解项目的规划、建设进度以及是否存在法律纠纷被查封等,进行购房前的综合决策。
特别提示③:在日常检查中发现,有部分无任何审批手续完全不符合销售条件的自建房在私下进行销售宣传,针对这样的情况,一经发现有关部门将责令制止,但各位购房者一定不能购买这样的房子,若发现也可以向相关部门反映。
二、房屋信息确认与核实
1.房屋信息核实:购房前要仔细核对房屋的面积、户型、楼层、朝向、装修标准等关键信息,确保与销售宣传资料一致。涉及认购商品房规划用途、公摊面积、小区配套设施等问题,请仔细阅读销售现场公示的各类证件及《房屋预测绘报告》。特别需要注意的是土地的使用性质是住宅用地还是非住宅用地(含商业、金融、工业用地等),区别主要是:1.根据土地使用性质不同,项目的公共设施配套指标、绿化指标、容积率等规划指标均不同;2.土地出让年限不同,非住宅用地一般是30-50年,住宅用地是70年;3.税费不同,一般情况下非住宅类税费比普通住宅的要高;4.非住宅类项目的使用成本比住宅类高,如商业类的水、电、气、物业费是按商业标准收费的,基本都高于住宅类的收费标准;5.购买商业性质房产落户口事宜;6.非住宅类商品房首付比例,贷款利息,贷款年限等都与住宅类商品房不同。所以在决定购买前一定要做到“心里有数”。
2.项目配套设施信息核实:在购房前,务必亲自前往项目现场进行实地考察,了解周边环境、交通状况、配套设施等,确保房屋符合您的居住需求。涉及学校、交通、医疗等政府统筹规划或在建的公共配套设施,以主管部门公示为准,如建设单位在销售现场公示相关信息或销售人员口头对以上事项承诺,需在《商品房买卖合同》中明确约定。不要轻信销售人员的口头承诺,比如赠送地面车位、赠送露台、一楼赠送庭院、买少面积得多面积等等。购买庭院式住房还需注意庭院面积是否体现在不动产权证上,是否占用公共绿化指标等。总之,前期宣传和楼盘广告上最吸引您、促使您决定购买的事项一定要白纸黑字在合同上有所体现,并约定双方应承担的违约责任。对于不平等、不真实的约定,及时与开发企业沟通协商,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三、购房合同审查与签订
1.及时办理网签合同登记备案:交纳购房款后,应及时与开发建设单位在网上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合同签订前,请认真研读《商品房买卖合同》,查看合同及其补充件上所填写的内容,核查双方的权利与义务是否明确。对于不明确的约定,及时与开发建设单位沟通协商,切实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对合同中关于项目规划指标、需综合验收交房、带装修商品房计价方式、面积差异处理方式、装修标准、违约责任等易发生纠纷的环节和内容应进行详细约定,厘清双方责任,防止自身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经慎重考虑,确认无误后,对合同进行签名确认。
网签页面的合同条款一般不能更改,但是约定方式有多种选择,对合同模版未涉及或需特殊强调的内容,双方可以协商签订补充协议作为合同附件。网签时一定要认真研读《商品房买卖合同》及其补充协议的每一项内容,明确交付时间、办证时间、质量标准、违约责任等关键内容,水、电、燃气、宽带、电话、门窗等房屋交付条件,及会所、幼儿园、停车位等配套设施,约定越明确越好。如有任何疑问或不明确之处,请及时向开发商、相关部门或专业律师咨询。
2.完善网签备案手续:完成《商品房买卖合同》网签后,要督促开发企业完善合同备案手续,合同提交备案以后,才能锁定房源阻止修改,所以一定要在网签完成后马上索取合同备案表。已完成备案的信息,可在“丽江房产信息网”查询。(网址:http://www.ljhouse.org/)
特别提示:交纳购房款后未进行网签备案或网签备案未完善的情况下,可能存在一房多卖、购买房屋被法院查封、买到被查封房屋等风险,购房权益将得不到保障,故购房时一定要及时按程序办理网签合同登记备案,并完善网签备案手续。
3.认真核对“两书”:房地产开发企业在办理房屋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备案手续和向购房业主交付新建商品住宅时,必须提供“两书”,即《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并应在“两书”中对违章搭建行为做出禁止性规定,且在显著位置提醒告知购房业主。
四、购房资金安全与支付
1.金融政策信息核实:认真了解本市商品住房有关金融政策,确认是否具有按揭贷款资格及贷款首付比例,避免由于不具备贷款资格、贷款首付比例提高等问题引发的经济纠纷。在银行确认购房人具备贷款资格前,不建议向开发商缴纳购房首付款。
2.核对购房款的交纳账户:选中合适的商品房后,应将定金、预付款、首付款等购房款交纳到《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或监管部门、监控银行、开发企业三方签订的《丽江市商品房预售款监管协议》记载的预售资金监管账户中,交款后索要相关票据。千万不要向开发商提供的任何个人账户或非监管账户缴款。
3.认真核对支付款项明细:购房人在购房过程中应对照合同约定的内容支付相应款项,如开发建设单位代收相关税费、购房中介劳务费或参加团购等优惠活动收取的费用,提前收取的物业费等。购房人需确认是否经本人同意以及买卖双方需承担的相应的责任。避免引发纠纷或产生违法违规的行为。
特别提示:对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房屋,坚决不要以认购、预定、排号、VIP卡等形式支付定金、预付款性质的任何费用。部分已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项目在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前,开发商会要求业主签订认购书并交付定金,签订认购书不是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的必经程序,但也具备法律效力,购房者一定要明确签署的内容,如首付款缴纳时间、正式网签时间、定金是否可退等,否则要承担利息损失和退不到定金的违约风险。
4.保存相关凭证:注意保存楼盘宣传资料、经过备案的《商品房买卖合同》、付款票据等相关凭证,一旦发生纠纷可通过司法途径维护自身权益。
买房是人生大事,请选购手续齐全、合法有效的商品房,并及时进行合同网签备案,千万不要因“图省钱、贪便宜”而给您造成财产损失。同时,如发现房地产开发企业有违规销售行为,可拨打举报电话或提交相应材料进行举报,一经查实,相关部门将依据相关法规进行查处。
监督举报电话:0888-5101108、0888—5153668(古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0888-5188559(古城区处非办)、12315(古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项目咨询电话:0888-5153668(古城区房产管理所)
信息查询网址:丽江房产信息网(http://www.ljhouse.org/)
丽江市古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5年9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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