移动支付为人们提供便利的同时,也让一些不法分子有了可乘之机。近日,武江法院审结一起通过调包POS机非法牟利的盗窃案。
2024年,林某网购了一台手持式收款POS机,登记注册并绑定自己名下的银行卡。随后,林某潜入某餐厅,将餐厅内的收款POS机调换为其购买的收款POS机,利用该POS机收取餐厅每日的营收钱款。在一个多月内,林某盗窃该餐厅营收款共计6.6万余元。期间,林某还利用该餐厅原来的收款POS机扫描其本人微信、支付宝支付码,伪装POS机正常收取营业款近3000元。案发后,林某在其家属陪同下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并如实供述盗窃事实,林某家属代其退还该餐厅钱款6.3万余元。
武江法院经审理认为,林某盗窃他人财物,数额巨大,其行为构成盗窃罪。综合考虑林某有自首、认罪认罚、退赔被害单位全部经济损失的量刑情节,遂依法以盗窃罪判处林某有期徒刑一年八个月,并处罚金6000元,没收相关作案工具。
法官提醒:广大商户在使用POS机、二维码等收款工具过程中,务必提高防范意识,定期核查账户信息准确性,并通过开启收款提醒等功能筑牢资金安全防线,切忽因管理疏忽为犯罪分子提供可乘之机。
文字:冯鸿 李欣悦
编辑:封俊
审核:陈东阳 刘昊
责编:罗清华
特别声明:以上内容(如有图片或视频亦包括在内)为自媒体平台“网易号”用户上传并发布,本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服务。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