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使仍有“中华老字号百货”的光环在身,南京中央商场 (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央商场”)近年的日子也不好过。9月5日晚间,中央商场发布公告称,收到徐州仲裁委员会的仲裁通知书,因租赁合同纠纷被徐州和瑞华物业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提起仲裁申请,索赔租金共计5199.5万元。
前不久,中央商场2025年半年度报告也未带来好消息,上半年实现营业收入11.68亿元,同比下降11.96%;利润总额2654.76万元,同比下降42.61%;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由上年同期的盈利953.45万元转为亏损876.74万元,同比下滑191.95%。
“百年老字号”被告拖欠房租5199.5万元
根据官网材料,中央商场始建于1936年,由张静江、曾养甫、茅以升等社会名流和爱国之士,以“抵制日货、弘扬国货、振兴民族商业”为宗旨而创立,是当时“实业救国”大潮中南京第一家大型综合商场。
时至今日,中央商场已经走过了89年的历史。1993年,中央商场成为江苏省首家法人股上市公司;2000年,中央商场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正式上市交易;2005年,雨润集团入主南京中商,成为第一大股东。近年来,通过新建和并购重组等方式,中央商场先后在江苏、安徽、河南、山东、湖北等地发展了18家分店。
本次收到的仲裁公告显示,2018年,中央商场与徐州和瑞华物业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徐州和瑞华”)签订了《租赁合同》。中央商场承租位于徐州市大同街125号地下一层(原丽人街、B层除外)和地上一至七层及8、9塔楼物业,租期20年。
2022年和2023年,双方又签订两份补充协议,对租金标准及支付方式作出调整与优惠安排。
根据上述约定,租金采用“先付后用”方式,每季度支付一次,但中央商场未按时缴纳2025年6月18日至9月17日的季度租金,也未缴纳此前拖欠的160万元租金,同时未将指定楼层收益分成按协议约定支付给申请人。
经过多次催缴无效后,徐州和瑞华认为中央商场应对其多项违约行为承担法律责任。租金优惠模式取消,要求裁决中央商场支付拖欠的租金共计5199.5万元。
按照合同约定,中央商场违约还应当承担拖欠租金年息15%的滞纳金,但由于无法确定欠付租金何时支付,无法计算准确的滞纳金数额,徐州和瑞华保留该方面的诉请另行主张。
三年连续亏损3个多亿
中央商场的经营状况近年来一直不容乐观。2022年以来一直处于亏损状态。
公开资料显示,2022年总营业收入24.97亿元,亏损0.53亿元;2023年总营收24.50亿元,亏损1.53亿元;2024年总营收22.98亿元,亏损1.48亿元;2025上半年亏损876.74万元,江苏区域营收下滑14.04%,并且在商业地产版块,营收同比降38.65%。
中央商场解释称,2025年上半年业绩下滑的主要原因有两方面:一是受传统商超渠道消费下滑影响,公司百货零售销售下降,导致营业收入和毛利同比减少;二是报告期地产板块结转收入较同期减少,导致营业收入和毛利同比减少。这两大主营业务毛利率均出现同比下降,服务业务则与去年同期持平。
此外,根据企查查显示,中央商场大股东祝义财、江苏地华实业集团有限公司股份仍处于质押冻结状态。
9月4日,中央商场还发布公告称,为句容雨润在江苏句容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苏镇江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苏丹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苏扬中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续期银团贷款 8900 万元提供担保,担保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值得一提的是,句容雨润的财务指标也并不“好看”。截至6月30日,负责总额达到了4.05亿元,亏损705.63万元。
截至2025年8月31日,中央商场累计对外担保170,475.99万元,占母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71.25%,其中为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170,420.99万元,公司控股子公司累计对外担保55.00万元。
中央商场认为,本次为控股子公司提供借款担保,风险可控,不会对公司产生不利影响。
素材来源:江南时报网、每日经济新闻、企查查、企业预警通、中央商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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