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2日,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发布公告,根据《银行间债券市场债券借贷业务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为提升市场流动性、提高结算服务效率,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央结算公司”)、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以下简称“同业拆借中心”)将于2025年10月10日联合推出集中债券借贷业务。
集中债券借贷业务是中央结算公司与同业拆借中心共同提供的银行间债券市场自动融券服务。融出方按照自愿原则,完成参数设置、设定可融出债券,构成融券池。当融入方在结算日出现应付债券不足时,通过同业拆借中心本币交易平台发起集中债券借贷指令,中央结算公司在融券池内自动完成匹配、达成债券融通并提供担保品管理和结算服务。集中债券借贷业务面向所有银行间债券市场成员,资管产品需委托其资产管理人代为办理业务。
公告显示,集中债券借贷业务合格标的券范围为中央结算公司托管、并在银行间债券市场交易流通的债券。集中债券借贷业务采用中债估值全价作为标的券公允价值核算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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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中债券借贷业务采用担保品自动选券模式,并采用中债估值全价作为担保品公允价值核算基数。集中债券借贷业务要求担保品担保价值100%覆盖风险敞口。
集中债券借贷业务单次借贷期限设定为最短1天、最长3天。集中债券借贷业务借贷费率,锚定债券借贷业务历史成交费率,在剔除极端数据后计算加权平均值。集中债券借贷业务结算时间为银行间债券市场结算日9:00—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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