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昆明市交通运输局发布《昆明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化改革推进出租汽车行业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针对巡游车与网约车的运营、运价、监管等方面提出调整,涉及市民出行成本与司机群体权益。
此前巡游车实行政府定价,网约车价格由平台依据供需浮动,此次意见稿明确两项运价调整方向。
巡游车将推动运价从政府定价向政府指导价过渡,未来价格会设定政府划定区间,可结合成本、供需在区间内微调,平衡司机收益与乘客负担;
网约车首次探索实行政府指导价,昆明或将为网约车设定基准价,规范平台定价行为,避免过高溢价与恶性低价竞争,减少 “坐地起价”“随意涨价” 现象,提升价格透明度与稳定性。
意见稿对司机群体明确禁止性规定与支持措施。禁止运力公司将车辆直接或变相打包转租第三人经营,避免公司逃避管理责任,保障司机维权渠道;
自然人若想从事网约车运营,需取得网约车从业资格且名下无其他网约车,防止 “一人多车” 占用运力,确保服务质量。
同时,意见稿推动巡游车转型升级开展网约经营,为巡游车司机增加接单渠道,助力提升收入;
交通运输主管部门与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建立信息共享机制,及时清理不合规驾驶员,优化合规司机竞争环境,保障乘客安全。
针对网约车聚合平台,意见稿明确其定位为信息中介与交易撮合服务平台,与网约车平台公司属合作经营关系,需签订协议明确权利义务,且不得接入未取得经营许可的网约车平台公司,避免 “黑车” 通过聚合平台接单,强化行业全链条监管,为乘客出行增添安全保障。
目前该文件为征求意见稿,市民若对政府指导价制定、司机规范执行、平台监管落地等方面有建议,可通过官方渠道反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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