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青海省总工会印发通知正式启动2026年职工医疗和生活互助保障计划,凡青海省内企业、事业、机关和其他社会组织中已参加青海省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在职职工,均可由单位工会统一组织参加2026年职工医疗和生活互助保障计划。
青海省2026年职工医疗互助保障期为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从即日起至2025年11月5日,职工可通过本单位工会缴纳100元互保金,由单位工会统一上缴上级工会。
青海省2026年职工医疗和生活互助补助待遇共有三类,一是住院医疗互保补助,按照职工住院发生的,在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医疗救助等待遇后的所有自费医疗费用,采用分段计算支付的办法给予补助。二是住院生活互保补助,按照职工住院天数,以每天30元、年内最多不超过30天给予补助。三是参保职工16岁以下子女(含养子女、继子女)不幸患白血病,以职工子女住院发生的、在享受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公益补充保险+慈善救助后的剩余医疗费用为基数,按照80%的比例给予职工互保补助救助。
为进一步提升职工医疗保障水平,青海省总工会对2026年职工医疗和生活互助保障活动职工线上报销政策进行了优化,参互职工因病在省内住院治疗、单次自费医疗费在50000元(含)以下的,可通过扫描服务单位微信公众号,实现微信端线上快速结报。在省外住院治疗和省内住院治疗单次费用50000元以上的,仍执行线下结报。(工人日报客户端记者邢生祥)
来源:工人日报客户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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