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安庆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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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8日,安庆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关于优化住房公积金提取有关业务办理的通知》,明确自9月9日起,缴存人家庭在安庆市行政区域内购买自住新建商品住房,可申请提取本人、配偶、父母、子女账户余额直接支付购房首付款,同时放宽还贷提取限制,进一步减轻群众购房资金压力。
新政在现有“报账制”提取公积金支付首付款的基础上,增加直接提取公积金支付购买自住新建商品住房首付款业务办理。缴存人线上或线下提交商品房认购协议、购房定金票据、身份证等材料后,公积金中心即时受理、实时划转,资金直接打入开发企业预售资金监管账户或一般账户,无需个人“先垫后报”。据测算,以一套总价120万元、首付30%的商品房为例,直系三代公积金账户若有余额36万元,可一次性全额用于首付,家庭自筹资金压力将大幅缓解。
在优化还贷提取业务办理方面,新政提出“留足6个月还款额即可再提”:缴存人及配偶偿还我市住房公积金贷款后账户仍有余额的,可保留6个月公积金贷款还款额后,办理其他情形提取业务;缴存人可在住房贷款结清两年内,允许每年提取一次本人及配偶公积金,累计还贷提取金额不超过该笔贷款本息总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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