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古东北山里一直这么句话:“宁吃飞禽四两,不食走兽半斤”。可偏偏有个例外,黑瞎子那对毛茸茸的巴掌,愣是让老祖宗们惦记了几千年。
你说怪不怪?熊瞎子浑身都是肉,胸口那块“护心肢”烤起来滋滋冒油,后腿肉炖土豆能香飘半里地,咋就偏偏那双走路沾粪、掏蜂蜜粘泥的爪子成了席面上的稀罕珍馐?
中国人在古代就有猎熊吃熊的习惯,早些年间的长白山密林里,老猎人踩着咔嚓作响的柞树叶蹲下身,指着泥地里碗口大的脚印说:这熊瞎子刚掰完苞米,掌窝子肥得流油!前掌肉厚,纹路深,天天扒拉树皮掏蚂蚁窝,练得跟练家子似的筋腱结实,这来上一口,筋头巴脑是真香。
这般场景,千百年来在欧亚大陆的森林中反复上演,但中国人对熊掌的执念,早在西周时期就有了端倪。
《孟子·告子上》那句“鱼我所欲也,熊掌亦我所欲也”,直接把熊掌和鲜鱼并列成顶级美味。要知道孟子那时候中原大地虎豹豺狼遍地跑,能吃的走兽多了去,为啥单拎熊掌说事?
先秦时期贵族宴饮讲究“食不厌精”,选材标准第一条就是“难得”。熊瞎子力气大脾气暴,猎杀风险极高。
《周礼·夏官》里记载,王室设“穴氏”一职,专门负责带矛叉弓箭手围捕冬眠熊,十人小队遇上醒窝的熊,折损一二人是常事。物以稀为贵,熊掌自然成了身份象征。
但光稀有还不够,得好吃才行。唐代段成式在《酉阳杂俎》里写熊掌“烹之难熟”,得用陶瓮裹泥煨一宿。其实这是古人处理熊掌的智慧,熊掌主材是角质蛋白和胶原蛋白,必须长时间慢火水解才能转化明胶。
东北老猎人世代传着“三煮三泡”的法子,头遍加葱姜去腥,二遍用甘蔗汁甜润纤维,三遍混着火腿老鸡吊鲜。最后捞出来剔掉外层老皮,那颤巍巍的半透明胶质,蘸点酱料入口即化。
古人还发现个神奇现象,冬眠熊的前掌总抵在嘴边,舌头反复舔舐使得掌部唾液酶浸润。汉代《淮南子》提过“熊经鸱顾”的导引术,其实暗合了生物特性。
现代生化研究显示,熊唾液中的淀粉酶确实能初步分解掌部糖原,这也是为什么古籍记载熊掌“自带甘甜”。
清代满汉全席的“八山珍”里,熊掌永远压轴出场。乾隆四十八年盛京宴席档案记载,御厨做“一品玉掌”要用云腿、干贝、鹿筋等八味辅料,文火炖足六个时辰,上桌时掌形完整却能用瓷勺舀食。这种耗时耗力的烹调法,普通百姓根本折腾不起,熊掌就此成了阶层符号。
要说古人不懂营养学也不全对,明代《本草纲目》指出熊掌“益气力,耐寒暑”,现代检测发现其胶原蛋白含量达35%,远超牛蹄猪蹄。
但更重要的或许是心理体验,当宾客看着琥珀色的胶质在青瓷盘里微微颤动,听着主人轻描淡写说“这是前日关外送来的新鲜货”,那种优越感比什么调味料都来得提鲜。
当然也有务实派反对这种奢靡之风,元代太医忽思慧在《饮膳正要》里提醒熊掌难克化,虚人多忌食。清代福建巡抚丁日昌更是直接上书,说猎熊“伤民力,损农时”,建议禁捕。
其实民间历来有多数替代方案,山东用驼蹄仿制熊掌,四川拿猪蹄混入葛粉模拟胶质,都是劳动人民的智慧结晶。
如今再看这个问题,答案已经超越饮食本身,熊掌成为传奇既是生物特性使然(前掌运动量大胶原密集),也是文化建构结果(稀有性赋予礼制意义),更是古人有限认知下的最优选择,这回知道为啥熊掌能成为远近闻名的珍馐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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