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陆弃
当今社会责任到底是个啥玩意儿?一场普通的路边足球游戏,最终却演变成了一场“责任扯皮大战”。江苏江阴市发生了一件让人瞠目结舌的事故:两个孩子在路边踢球,球不小心滚到非机动车道,结果外卖小哥骑车经过,摔了个四脚朝天,骨折住院。谁该为这起“偶然事件”负责?是那两个完全没有概念的小孩,还是他们毫无警觉的家长?或者说,外卖小哥自己也有错?
先让我们看看“事发现场”。当时,两个小学生正开心地在街边玩耍,正经的“放学后的快乐时光”。但玩着玩着,球突然飞到了车道上,正好被一个骑电动自行车的外卖小哥踩中,直接摔倒。这个外卖员小林被送到医院后,诊断为左小指骨折,花费了1.4万余元的医疗费用。然而,赔偿问题并没有那么简单。家长们开始打起了“责任战”,小林要求赔偿3.5万余元,而孩子的家长则觉得不该全额承担责任。
有人说,这不过是个小小的“意外”,孩子们没什么恶意,也没有想到会伤到人。那么,问题来了:家长是该“埋单”,还是该让这场事故成为孩子“无知”行为的“代价”?
首先,法律是怎么看的?法院判了:马路不是孩子们踢球的地方,家长有责任监督孩子的活动场所,尤其是在高危地带。街边,尤其是有车经过的地方,根本不是踢球的安全地带,家长竟然“放任”孩子在这里玩耍,岂能无事发生?这不叫“调皮”,这叫“疏忽”。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条,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法院最终判定,由孩子的家长赔偿外卖小哥的损失,金额为3.5万元。
好了,问题又来了。家长是不是“甩锅”的节奏?如果孩子犯了错,家长为啥要承担责任?但法律却告诉我们,未成年人的行为往往是不完全意识到后果的,因此由监护人来“背锅”。当时那两个孩子的家长,甚至有一位并未出席调解,只有一位家长愿意拿出2000元。别笑,2000元是什么概念?一个骨折的外卖员,伤情和后续的工作损失总共3.5万,他们的家长居然只打算拿出这么一笔钱,显然是不够真心的。
我们不禁要问:孩子踢球,伤了人,这到底是偶然事件,还是家长“随意放任”的必然结果?想一想,很多家庭都会把“孩子放学后的娱乐”当成最自然的事,完全不考虑周围的环境。结果这场看似无害的游戏,却成了别人的“灾难”。如果我们再稍微放大一下问题,是否可以说,这种“玩乐放任”的教育方式,正是社会上一些家长对自己责任的淡漠?没有责任心的家长,造成了孩子的不负责任,最终给社会带来了不必要的麻烦。
现在我们面对的是一个不争的事实:孩子放学后不在公园踢球,而是在车来车往的马路边,完全没有安全意识。这种行为显然不是“偶然”,而是家长对责任的忽视。毕竟,法律没有给孩子提供“免罚”证,家长作为监护人,理应为孩子的一举一动负责。如今,法院的判决让这对家长必须为孩子的“调皮”买单,赔偿3.5万元,已经很清楚地告诉我们:放任孩子在危险区域“耍”是不负责任的行为。
法院判决的核心并不是孩子的“调皮”,而是家长的不作为。孩子不能自觉保护自己,家长就必须担负起引导和监管的责任。那些认为“孩子无恶意”就能逃避责任的人,显然没有从社会的角度看到这个问题。每一场看似无害的“游戏”,背后都可能是一个巨大的责任坑。如果家长意识不到这一点,我们的社会也只能越来越“危险”。家长“放任”带来的,不仅是孩子的“任性”,更是社会的不安。
这起案件不仅仅是一个普通的赔偿案,它让我们再次思考家庭教育与法律责任之间的关系。家长的责任,不仅仅是看着孩子的学习成绩,甚至是孩子的每一步行为,家长都不能掉以轻心。这个“马路足球事件”,背后隐藏的其实是对“责任”的忽视。家长,如果你连最基本的责任都不愿承担,那孩子就会为你的疏忽付出代价,社会也只能为你的不负责任“买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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