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据香港法庭线网站报道,中国香港铜锣湾一家 Apple Store 线下直营店的前员工,因盗窃公司库存 iPhone 被判处 13 个月监禁。
这应该是苹果在中国首次曝出 Apple Store 员工监守自盗事件,消息一出便在网上引发广泛热议。
报道显示,事件最早发生在 2020 年,涉案人员为 32 岁的苹果中国香港员工郑某,他当时担任香港铜锣湾 Apple Store 的库存管理员。
2020 年 10 月 1 日至 12 月 31 日期间,郑某多次利用职务便利,通过篡改库存记录的方式,偷走 44 部未激活的全新 iPhone,涉案金额达 47.2 万港元(约合 43 万元人民币)。
之后,郑某将这些 iPhone 以低于市场价的价格在香港旺角夜市出售,试图通过现金交易的方式来模糊设备来源。
不过,铜锣湾 Apple Store 的管理员后续在清点库存时发现数量异常,调取监控后又发现郑某多次在非工作时间进入仓库区域,且其操作轨迹与设备缺失时间高度吻合,于是立即报案。
2020 年 12 月 28 日,苹果公司经理与郑某会面,他承认了盗窃行为,称记不清具体偷了多少部,但已将手机全部变卖,获利 44 万港元(约合 40 万元人民币)。
随后,郑某签署书面供述,承诺归还所得款项,并当场道歉请求宽恕。
2021 年 1 月 6 日,苹果公司正式终止与郑某的雇佣关系。
两天后,郑某向苹果公司存入 44 万港元,但这笔钱与涉案 iPhone 的官方实际价值仍相差 3.2 万港元(约合 2.93 万元人民币)。
2021 年 1 月 27 日,香港警方将郑某拘捕。
2025 年 9 月 1 日,郑某在区域法院正式承认盗窃罪,并表示盗窃原因是 “打算购置房产并支付装修费用”。同日,法官当庭判处他 13 个月监禁,同时责令其继续向苹果公司赔偿 3.2 万港元,以补齐涉案 iPhone 的估值差额。
根据香港《盗窃罪条例》,盗窃他人财物最高可判处 10 年监禁。郑某因认错态度良好,且积极退还部分赃款,最终获刑 13 个月。
另据报道,事件发生后,苹果公司已加强对零售店库存管理环节的监控,并更新了相关安全协议,以防类似事件再次发生。
一直以来,苹果公司都有着严格的员工培训和监管体系。郑某明知故犯、铤而走险监守自盗,最终不仅丢了工作,还要面临一年多的监禁,实在得不偿失。
对此,不少网友吐槽郑某 “太傻”,认为他自以为聪明,实则是 “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对此,小伙伴们怎么看这件事?欢迎留言分享你的看法。
特别声明:以上内容(如有图片或视频亦包括在内)为自媒体平台“网易号”用户上传并发布,本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服务。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