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强化全市公安机关的作风建设,拓宽群众诉求表达渠道,切实化解群众高度关注的“急难愁盼”问题,9月8日上午,市公安局党委副书记、政委陈晓平带领刑侦、交管、治安、法制、政务服务等部门负责人走进仪征人民广播电台《行风热线》节目直播间,就全市公安重点工作和人民群众关心的民生热点问题与社会公众进行现场在线互动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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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以来,全市公安机关在市委、市政府和上级公安机关的坚强领导下,坚持“稳中求进、创特提质”总基调,全力以赴保安全、护稳定、推改革、促发展、抓队伍,为推进中国式现代化仪征新实践营造了更加安全稳定的政治社会环境。做强打击犯罪攻坚,波次开展“冬季行动”“百日行动”,部署打暴力、打电诈、打侵财等“专项会战”,电诈案件损失数同比下降50.2%,全量刑事案件破案数同比增长42.3%,破案率提升15.5个百分点。做实平安建设攻坚,打造“研判导巡”新机制,深化“交巡融合”巡防改革,构建市域感知封控、圈层巡逻查控、社会单元防控、治安要素管控、整体联防联控“五张防控网”,全市违法犯罪警情数同比下降13.9%。做优服务保障攻坚,全面升级“真放心”公安服务,落实公安机关优化提升营商环境十五条措施,创新“整车地跑”“信用+通行”等增量举措,打出健全警务联络官、推进公安窗口体系建设等系列组合拳,真正让企业群众有更多更实在的获得感、幸福感。做精公共安全监管,全周期开展高层楼房消防安全、危爆物品监管等重点领域“一件事”治理,持续推进道路交通事故预防“减量控大”,实现所有乡镇专业交管力量全覆盖,全市道路亡人事故数、亡人数同比分别下降18.5%、14.8%。

问:我是晶葳公馆小区的居民,我们小区门口的沿山河路每天早晚高峰时异常拥堵,出行非常不方便,经常有车辆违停在小区门口的网格线上,导致转弯进小区的车辆无法通行,后面的车辆因前方车辆无法转弯而积压在路上,请交警部门加强上下班高峰时段的疏导。
答:随着宁扬城市轻轨在我市真州路沿线的施工正在紧锣密鼓地进行,原先作为贯穿市区东西向主干道的真州路,所承载的车流有部分分流到沿山河路,让原本通行负荷较大的沿山河路变为超负荷运行。针对出现的这个问题,交管部门因地施策,在原有执勤点位基础之上增加警力,尤其是在交通流节点,定人定岗,特别是您反应的路口,我们已落实专门警力,负责高峰时段禁停网格线的值守,保持小区车辆进出畅通。同时,我们已按照流程申报此点位的监控专拍系统安装,通过科技和人员管理,强化对沿线类似路口的管控和疏导,尽我们最大努力为市民创造一个安全畅通的通行环境。
问:我是汽车工业园区企业的员工,每天上下班都要经过新城政府门口的新城岗红绿灯,我发现每天在早晚高峰时段,从328南辅道由西向东从新城岗左转进汽车工业园时特别拥堵,有时甚至要等三个红绿灯,因为这里每天上下班有数千人,请交警部门重视。
答:根据您反映的情况,我们的信号配时中心将立即对该路口四个方向的通行数据进行分析、优化,近期将调整到位。城市交通就是个精细活,离不开大家的共同参与,欢迎您给我们多提宝贵建议!
问:我在小区散步,有时候会看见有人在遛体积较大的犬只,请问在仪征城里能饲养这种大型犬、烈性犬吗?
答: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将于2026年1月1日实施,其中第八十九条规定:饲养动物,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处警告;警告后不改正的,或者放任动物恐吓他人的,处一千元以下罚款。违反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出售、饲养烈性犬等危险动物的,处警告;警告后不改正的,或者致使动物伤害他人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一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因此,2026年1月后饲养烈性犬是违法行为,公安机关将严格依据法律、法规对该违法行为进行处罚。
问、我养了1只小狗,请问要不要给小狗办证领牌?具体手续是怎样的?
答:《扬州市市区养犬管理办法》第十四条规定:养犬人持犬只免疫证明、本人身份证明等材料向公安机关办理养犬信息登记,领取犬牌。第十八条第一款规定:携带犬只出户应当为犬只悬挂犬牌。根据《养犬管理办法》扬州市区居民养犬需领取犬牌,外出遛狗要求悬挂犬牌。为推进犬牌领取工作,近年以来我市先后赴镇江、扬州市区等多家单位学习调研,下一步我们将统筹相关部门,继续推进犬牌领取工作。鉴于我市尚未实施犬牌领取工作,你饲养的小狗暂不需领取犬牌。
问、我家住红旗花苑小区,我们小区能燃放烟花爆竹吗?
答:我市制定的《关于加强烟花爆竹燃放管理的通告》已于2025年9月1日施行。《通告》明确本市东至众诚路-G328-闽泰大道、南至长江、西至中央大道-G328-红光路、北至站前路-S125-联众路合围的区域内(含上述道路),全年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燃放烟花爆竹。
根据《通告》红旗花苑小区在禁放范围内,全年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来源:仪征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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