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司缠身也能选?若柯文哲再战2028,需满足2大条件
台湾民众党前主席柯文哲因京华城案遭羁押近一年,5日由台北地方法院裁定以7000万元交保,并限制住居、出境及佩戴电子监控设备。如果柯文哲2028想再选“大选”,仍受到法律规范限制。
根据“选举罢免法”规定,若因贪污罪遭判决确定有罪,就不得登记参选;另若在候选人登记前,只要一审遭判刑,且单一罪或合并执行刑期达10年以上,即便尚未经判决确定,也不得登记为候选人。
检方当初对柯文哲求刑总计28年6个月,所涉罪名包括贪污、公益侵占与背信等,刑度高低不一,其中收贿罪又分“违背职务”与“不违背职务”,最低刑度分别为10年以上及7年以上。政坛人士认为,若柯欲保有参选权,必须在司法战中力拼无罪,退而求其次,也必须确保在登记参选前案件尚未定谳,或至少一二审的单一刑度与合并刑期均不超过10年。
《镜周刊》9日引述白营党内人士分析,柯接下来的重心除了与家人团聚,更要全力准备官司攻防,但不违反交保相关规定的前提下,党内不排除建议他到全台各地举办座谈或演讲,向群众亲自诉说司法迫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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