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人以为,只要具备了律师资格,都可以胜任代理自己的案件,实则不然,跟其他任何的职业群体一样,个体的素质和能力也是参差不齐,律师也分三六九等,差别在于责任心和法律业务水平。
以下案例来自裁判文书网公布的真实案例,当事人以案件拖延了成年累月、多花了数万元的惨痛教训,再次证明了上述的道理。(秉持裁判文书网已经匿名化的要求,文章中的名字均为化名,裁判文书的全文详见今天第三条推送文章)
案情大概如下:一起房屋确权纠纷,60多岁的梁某想要“将自己登记在侄女名下的房屋(四套)过户到自己名下”。案件的原被告对案件事实均没有异议,就这么简单的一个案件,却让梁某陷入了耗时一年多、撤诉之后又起诉了一次,先后请了两个律师,花了两笔律师费,最终因讨要律师费跟律师事务所对簿公堂又打了一审二审的纠纷之中。
因为想将自己拆迁安置时登记在自己子女名下的四套房屋,通过诉讼的方式,确认一下房屋的权属,进而通过房产部门实现房屋的过户,梁某2021年7月找到了一家律所,协商并缴纳了律师费4万元后,由律师刘某代理这个案件。
案件起诉之后,房屋确权案件,却经过数次变更诉讼请求之后,以“法院判令协助办理四套房的过户手续”、按四套房屋市场价值1000多万元拆迁时补偿金额为800多万元的房屋买卖纠纷给立案审理了。
法院通知需要按照房屋的价格按比例缴纳诉讼费,限期通知梁某缴纳一审诉讼费83000元。梁某没有按期缴纳,法院2021年11月15日遂裁定将案件按撤诉处理。
梁某为了解决该房产纠纷,又找了一家律所的律师代理案件起诉,约定的律师费为6万元。不过这一次起诉之后,案由定为了“分家析产纠纷”,诉讼中案件受理费仅为6116元,梁某与其侄女直接在法院达成了调解协议,确认涉案的四套房屋归梁某所有。
同样一个官司,两位律师的代理结果,形成了鲜明的对比:第一位律师虽然收费只有四万元,但确定的案由被法院通知需要缴纳诉讼费8万多元;第二位律师虽然收费6万元,但诉讼费只有6千多元。即便8万多元的诉讼费最后减半收取,也要比第二次起诉的要多3万多元了。
房屋官司打完了,梁某认为之前的那位律师极不称职,同样案件同样事实同样诉讼目的,诉讼费83000元,换做其他律师就是6000余元,“律师在诉讼过程中三次更换案由充分证明其专业的不稳定性,从表面看说明其对案涉的委托事项并不专业”,“已经充分说明其诉讼技术的缺陷”,与另行委托律师形成鲜明的对比,导致“诉讼目的除了耽误宝贵的时间外,没有得到丝毫的实现”,专门起诉要求之前的律所及律师返还收取的律师费4万元,及自己维权导致的误工费损失21000元等费用。
案件经过一审,律所提起上诉,二审法院终审维持了一审的判决结果,认为律所及律师刘某接受委托后,虽开展了部分代理工作,但考虑到其履约过程中存在未向梁某递交裁定书等瑕疵,一审法院综合全案事实酌定退还金额为38000元,依法调整逾期占用利息起算时间。
在案证据并未显示律所及刘某律师代理过程中存在明显过错,但未将该案裁判文书向委托人递交确系履行合同义务不当。律所接受委托后主要进行了立案和一次庭前调解的工作,一审法院综合考虑律所实际劳动工作量及履约过程中存在未向梁某递交裁定书等不当代理行为等因素,酌情认定律所向梁某退还38000元及支付相应利息,并未使双方之间利益显著失衡,故本院对此予以维持。
也就是说,法院认为,之前律师的代理活动,梁某仅需支付2000元,对于如此的判决结果,律所及律师很是不满,认为自己的代理工作已经尽职尽责的完成,案件被裁定撤诉的过错是在梁某自己不缴纳诉讼费,律师及律所并没有错过。此外,还认为,跟梁某的纠纷深层次原因是律师同行之间的不正当竞争,造成的结果及影响将是,以后更多的当事人自行解聘律师,或是不配合诉讼活动后,向律师、律所索要律师费。
值得注意的是,尽管律所及律师的上诉理由洋洋洒洒的写了好几页,可始终没解释,为何自己代理案件时,当事人需要缴纳诉讼费8万多元,而别的律师代理后,仅需诉讼费6千多元。恐怕,这才是导致当事人梁某索要律师费的主要原因,及法院裁量律师费多少时不得不考虑到的因素吧?
说到这个问题,语人君也曾经处理过类似的房屋产权纠纷,不同的法院,不同的办案人员,会有不同的法律理解,进而有不同的诉讼费收费标准,需要代理律师体现出法律的专业性和职业进取精神。
《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十三条分别规定了两种诉讼费交纳标准,一种是财产案件根据诉讼请求的金额或者价额按照比例分段累计交纳标准,一种是非财产案件缴纳标准,对于一些案件处于模糊地带的,并没有进一步的细化和区分。
具体到不动产确权纠纷,很多案件并不是要求对涉案房屋进行价值分割,而仅是要求确认归属,并不涉及到财产价值的查证和分割。可是,在有的法院的理解中,不要求分割的,也应该按照房屋的价值缴纳诉讼费。
如此的理解明显存在现实中的不合理性。因为当事人根本没提出财产性确认及分割要求,据此也根本没法确定涉案不动产的价值,只是要求确认归属,何来按照财产案件收费?
遇到可以讲通道理的,或是理解当事人不容易的法院人员,也就按照非财产案件立案了;可遇到本想不立案,或是想要多收诉讼费,或是具有其他想法的,就会逼着当事人或律师提出自己估计的涉案不动产价值,进而按照财产案件收费。
这时候,就需要考验律师跟法院人员的沟通能力及为了当事人利益的争取精神了。区别之下,我们也就看到了,上述的案件中,同一案件,同一当事人主张,居然出现了不同律师代理案件,法院一个收费8万多元,一个仅收费6千多元的区别。
虽然诉讼费都是法院要求缴纳的,但具体需要缴纳多少,不同的理解和争取力度,是有差别的。8万元与6千元的差别如此之大,当事人提出质疑进而怀疑律师的专业能力,有道理不?
特别声明:以上内容(如有图片或视频亦包括在内)为自媒体平台“网易号”用户上传并发布,本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服务。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