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最大限度消除出租房屋中各类安全隐患,2025年9月2日,平谷分局联合区住建委、区消防救援支队、区农业农村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属地政府和派出所,对辖区出租房屋进行了联合检查。
检查中,联合检查组对出租房屋内治安、消防、以及房屋安全等方面存在的各类隐患进行全面排查整治,对发现问题的出租房屋,平谷警方积极协调各主管部门当场进行会商并及时通报给属地政府,责令属地政府督促出租房屋房主针对存在的隐患进行立即整改。下一步,平谷警方将持续加大对出租房屋和流动人口的清理整治力度,完善定期会商、情报共享、联合执法等机制,全力营造“房安全、人安居”的良好社会治安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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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一
近日,平谷分局大兴庄派出所社区民警在开展出租房屋检查时,发现房东王某将房屋对外出租,未按规定登记承租人信息。公安机关依法对房屋出租人王某予以行政罚款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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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二
近日,平谷分局渔阳派出所社区民警在开展出租房屋检查时,发现房东高某将房屋对外出租,未按规定登记承租人信息。公安机关依法对房屋出租人高某予以行政罚款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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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三
近日,平谷分局金海湖派出所社区民警在开展出租房屋检查时,发现房东王某将房屋对外出租,未按规定登记承租人信息。公安机关依法对房屋出租人王某予以行政罚款处罚。
平谷警方提示: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五十七条第一款规定:房屋出租人将房屋出租给无身份证件的人居住,或者不按规定登记承租人姓名、身份证件种类和号码的,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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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指挥处、人口中队
编辑:张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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