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一则关于四年来连生三胎,逃避法律制裁的新闻引起了广泛的关注,主人公陈红(化名)在2020年因诈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5年,却因为怀孕,被允许监外执行。
但是,她好似“生娃成瘾”,一胎接着一胎,四年里孕育了三个生命,使其收监期限一再拖延,可是她对这些无辜的小生命生而不养,孩子只是她逃脱刑罚的手段。最终,在警官的调查下,陈红用怀孕逃避刑罚,且不再哺乳婴儿,最终被送往看守所执行最后的刑期,她的如意算盘也彻底地落空。
经过这个事件,不少人都会陷入沉思:怀孕真的是逃脱法律制裁的“免死金牌”吗?
我们常说“法律面前人人平等”这与性别、年龄无关,只要触犯法律,就要为自己的行为承担相应的后果,就算是怀孕了也不能成为例外。
但是也有规定表明,虽然怀孕了不会收监但是会用一些其他的措施限制其行为,如:取保候审、缓刑、监外执行等。
因为监狱是一个封闭、管理严格的环境,医疗条件有限,而孕妇在孕期需要精心照料、按时做产检等,监狱的条件可能无法满足孕期时的生活环境、作息安排以及医疗条件,而且还不利于胎儿的正常发育以及孕妇的身心健康。
因此,监外执行是为了保障孕妇和婴儿的生命健康,给他们一个合适的环境养胎并度过哺乳期。
为什么法律会对孕妇“特殊关照”呢?
“祸不及家人”,虽然会对孕妇有所宽恕,但并不是对犯罪的纵容,而是尊重每一个鲜活的生命。孕妇的所作所为不应该影响一个未出生的胎儿,这主要是出于人道主义的关怀以及对生命的尊重。
孕妇犯罪后,会“免罪”吗?
对于孕妇进行监外执行、缓刑等,这些并不等于免罪,他们虽然不需要去监狱里服刑,但是需要接受社区矫正机构的监督和管理,需要定期去报到。在此期间,要遵守法律法规、服从管理,不得离开居住地,如果在此期间违反规定,或者有新的罪名,可能会被收监。并且数罪并罚。就像前面提到的陈红,利用怀孕逃脱牢狱之灾,但是最终还是被收监。
虽然法律会对孕妇有“特殊关照”,但是也是基于人道主义,而这种特殊的照顾是有条件和限度的。因此,怀孕并不能成为自己逃脱法律制裁的借口。
我们的法律尊严不容践踏,所以,我们要树立正确的道德观念、法制观念,不要挑战法律的底线。“正义只会迟到,但从不缺席”不论是孕妇还是普通人,都应该为自己的行为付出相应的代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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