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广东监管局在2025年9月8日发布的公告,粤开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其项目主办人杨灿熙和张钦洽因违规行为收到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
具体而言,粤开证券在2021年度广东太安堂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的重大资产出售项目中,作为财务顾问未能充分关注标的公司收入与利润的异常情况,同时在引用其他证券服务机构出具的财务报表审计意见和评估定价依据时,未履行必要的审慎核查程序。
该行为违反了《上市公司并购重组财务顾问业务管理办法》及《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因此被广东证监局决定采取警示函的监管措施。杨灿熙和张钦洽作为项目主办人,对上述违规行为负有主要责任。若对本监管措施不服,相关方可在收到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提出行政复议申请,或在6个月内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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