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信用中国公示了陕西有色榆林煤业有限公司的行政处罚决定。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陕煤安监二罚﹝2025﹞80013号显示,该公司主要违法事实为液压支架护帮板未按该工作面作业规程要求紧贴煤帮、未对进风流气体成分进行连续不断监测、30203综采工作面回风顺槽安设的防火门处地面底鼓,防火门一侧门扇无法正常关闭,未及时处理等19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山安全法实施条例》、《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煤矿安全培训规定》等相关法规,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陕西局对其各项违法行为合并处罚28万元并警告。
公开信息显示,陕西有色榆林煤业有限公司成立于2009年2月2日,注册资本80000万元,法定代表人吴立军,是陕西有色榆林新材料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全资子公司,隶属陕西有色金属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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