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泰兴最新拆迁公告发布,涉及“泰征补告〔2025〕78号-根思路南侧、向荣路东侧地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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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第四十八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七条、第二十八条,《江苏省土地管理条例》第三十七条的规定,依据“泰拟征告〔2025〕63号”开展的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结果,现将拟订的征收土地补偿安置方案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收范围
本次拟征收土地位于滨江镇长沟村张垈组、联合组,济川街道集体,济川街道向阳村戴场组、李元组范围内。拟征收土地位置详见附图。
实际征收土地范围以最终批准文件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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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土地现状
根据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结果,本次拟征收土地现状以根思路南侧、向荣路东侧地块现状调查表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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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征收目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的规定,本次征收土地目的为由政府组织实施的成片开发用地。
四、补偿方式与标准
(一)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
根据《市政府关于重新公布泰兴市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执行标准的通知》(泰政发〔2024〕1号)规定执行:
1.土地补偿费标准:农用地2.35万元/亩、建设用地4.7万元/亩、未利用地3.29万元/亩。
2.安置补助费标准:农用地2.35万元/人。
(二)青苗补偿标准及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
按照泰州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关于公布泰州市征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补偿标准的通知》(泰政发〔2023〕104号)的规定执行。
(三)农村村民住宅补偿标准
该地块不涉及农村村民住宅拆迁。
五、安置对象、方式及社会保障
本次征收土地涉及被征地农民的安置和社会保障按照《江苏省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办法》(苏政发〔2021〕87号)的规定执行。不满16周岁的安置人员不作为被征地农民参加城乡社会保障,其本人的安置补助费泰兴市人民政府按规定足额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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