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的陈女士反映,她去年在金地自在城小区购买了一套房产,购房时地产方承诺赠送五年的物业费,可才交房半年多,物业就上门催缴了。
购房承诺赠送物业费 物业又向业主催款
据陈女士了解,除她之外,有将近五十多户的业主也遇到了类似的情况。
记者查看了陈女士与物业公司的聊天记录,其中物业公司表示,他们无法确认陈女士是否享受赠送五年物业费的活动。
陈女士等几位业主找到房产销售人员,对方表示物业费的款项已经交给物业公司。
业主们认为,开发商和物业公司在互相推诿。无奈之下,他们和房管部门进行了反映,但并没有得到令人满意的结果。
物业:地产方分批次打款 确认名单后便履行承诺
物业公司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因为开发商是按批次将赠送的物业费款项打给他们,在开发商未打款的情况下,他们无法确认享受此活动的业主,所以才造成了管家和业主催收物业费的误会;第一年物业费已经打款,后续的物业费也会按时发放给业主。
有业主称,在收到第一笔物业费后,物业方仍无法确认自己是否在赠送名单上。记者建议,为了让业主安心,物业公司也可以将享受优惠活动的业主名单提供给他们。
因为开发商是每年给物业公司打款,在承诺赠送物业费时也并没有签署相关合约,业主们对于后续的物业费仍有疑虑,因此他们想要开发商能够签署一份带有公章的赠送协议。对此,开发商表示,赠送物业费属于附加的成交条件,因此他们会确保落实赠送到位;虽无法提供这样一份协议,但为了避免此类误会,后续会加强与业主的沟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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