轰轰轰轰轰轰轰轰轰
无视交通法规
声音震耳欲聋
速度、激情、个性
仿佛是“炸街飙车”的标配
他们在路面上放飞自我
怒刷“存在感”
严重扰乱市民群众的正常生活
生活中
你有碰到过这样的场景吗?
8月28日,长宁警方接到市民举报称,上午10点左右,有车辆在水城路沿线存在“炸街”行为,影响了周边市民正常生活。接到举报后,民警立即展开处置。
民警很快锁定了驾驶员,令人惊讶的是,这名驾驶员居然还是无证驾驶。经过调查,民警还发现车辆的排气管被非法改装。
据杨某交代,自己在一家汽修店工作,并未取得驾驶证,当天为了贪图方便,便偷偷开了这辆在店内进行非法改装的车辆出门购物。
据杨某交代,他6天前刚过完18岁生日,觉得自己成年了就可以开车,并且因为他自己在汽修厂工作,对自己的驾驶技术也比较有信心,所以就抱着侥幸心理偷偷开车上路了。
最终,杨某因为未取得驾驶证驾驶机动车的交通违法行为,被依法行政拘留并处罚金,同时,涉事车辆被依法暂扣并责令恢复原状。
【交警普法】
事实上,“飙车党”不只是违反了道路交通法律法规、治安管理处罚法,情节严重甚至涉及刑事犯罪。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拼装机动车或者擅自改变机动车已登记的结构、构造或者特征;改变机动车型号、发动机号、车架号或者车辆识别代号等行为。
改变车身颜色,变更车辆发动机(不包括发动机类型)、车架,未在10天内办理变更手续的,处警告或者200元以下罚款。改变发动机类型、改装车辆排气管,增加车辆后导流翼,增加车辆前探照灯,责令恢复原状,并处警告或者500元以下罚款。对非法改装的机动车,公安交管部门不予核发安全技术检验合格标志。
对于“飙车”造成噪音扰民的违法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八条,违反关于社会生活噪声污染防治的法律规定,制造噪声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处警告;警告后不改正的,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
来源 上观新闻综合自:新闻坊、新闻晨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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