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要拉回到2009年。那时的乐华刚刚成立,杜华还是娱乐圈的“新人创业者”。她手里既没有雄厚的资金,也没有知名艺人,甚至连公司办公条件都简陋得很。就在这最艰难的阶段,杜华的老友谢娜站了出来。两人是认识十几年的朋友,谢娜没有犹豫,二话不说就签下了合约,用行动给姐妹撑腰。杜华后来调侃这段往事,说谢娜的签约完全是一种“玩笑式的初创支持”,但别忘了——那可是实打实写在合同上的白纸黑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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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然,谢娜从头到尾都没有真正走“乐华艺人”的路线。她当时已经是湖南卫视的当家花旦,《快乐大本营》的舞台几乎每天都能看见她。她的重心始终是主持工作,乐华的偶像养成、唱跳出道体系和她完全不搭边。所以这份合约,更像是一种“友情背书”。而杜华本人也相当配合。每次听到谢娜自称“大师姐”,她都乐呵呵地在旁边点头认领,甚至当众给她盖章:“乐华零号艺人,大师姐当之无愧。”这种老友间的互动,也给综艺效果添了不少笑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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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时谢娜早已是芒果台的顶流主持,两人压根没在同一个发展体系里合作过。说是“师姐师弟”,更多是综艺效果,真要较真也没什么意义。更有趣的是,王一博本人从未在公开场合回应过这层关系,既没有喊过谢娜师姐,也没有提过两人有什么“同门渊源”。所以这个称谓,其实就是谢娜和杜华之间的一场“综艺行为艺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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