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信用芜湖披露行政处罚信息,因利用篡改监测数据的方式排放水污染物,芜湖卓越纳米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被罚款14.5万元,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为皖芜环罚﹝2025﹞35号。
公开处罚信息显示,该单位实施了以下行为:废水正常排放期间,于2024年10月20日0时39分将化学需氧量自动监测设备的采样管路插入不明瓶中进行测量,直至10月20日8时23分才将采样管路重新插入自动监测设备,该行为属于“利用篡改监测数据的方式排放水污染物”。
芜湖卓越纳米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曾用名:芜湖卓越纳米新材料有限公司) ,成立于2010年,位于安徽省芜湖市,是一家以从事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为主的企业。该公司系省级和国家级科技型中小企业、高新技术企业。
来源:凤凰网安徽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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