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三年,我就像蹲在深井里,黑得看不见头,只有打赢官司,才能见着点光。”
2025年9月8号下午,成都铁路运输中级法院门口,52岁的何先生攥着卷边的案卷,指节泛白。他就是“成都地铁偷拍诬陷案”当事人,网名叫“追风老叶”。谁能想到,2023年夏天一场乌龙,能把他的人生缠进这么久的维权里。
那天本是寻常下班路。2023年6月11号晚上,何先生刚在地铁坐下,两个女生突然冲过来,其中一个指着他的鞋喊:“你鞋上是不是有摄像头?偷拍我们!”
他当时就懵了,连连摆手说没有,可女生根本不听,当场喊来安全员。没一会儿,几个人围着他,让他在满车厢人面前脱鞋检查。“那么多人盯着,有指指点点的,有拿手机拍的,我一个大男人蹲在过道脱鞋,脸都被扒光了。”后来聊起这事,何先生还是会红眼眶。
民警来了,把鞋子、包翻遍,最后说就是反光片被灯光看错了——一场误会。女生说了句“不好意思”就走了。
可何先生那晚彻底没睡着。大庭广众被当“偷拍狂”,被逼脱鞋自证,一句轻飘飘的道歉就想了结?琢磨了好几天,他决定起诉,要公开道歉和5万精神赔偿。他原以为占理,官司不难打,可一审判决直接浇了冷水。
2024年初,法院驳回他所有要求,说“误会影响有限”,还怪他“上网发声扩大事态”。何先生又气又委屈:“我被冤枉了,连说话的权利都没了?”
他不服上诉,可调解更闹心,前后七次,对方要么敷衍,要么不让步。直到2024年5月,对方才通过媒体发了道歉声明,读着毫无诚意。何先生咬着牙没松口:“我不图钱,就想让她们真心实意公开道歉,把我清白找回来。”
为了这场官司,他辞了工作——总请假实在没法兼顾;跟女朋友说好的领证,也一拖再拖;朋友劝他“跟小姑娘较劲掉价”,他偏不:“我今天忍了,明天是不是还有人像我一样平白被冤?”
这次终审,他带了压箱底的证据:完整监控和乘客证言。法庭上他说得实在:“没证据就当众说我偷拍,这不是毁我名声?地铁上来就让我脱鞋自证,程序也不对啊。”
这事早不只是他一个人的事。网上吵翻了,有人挺他“为名誉较真没错”,也有人说“女生警惕偷拍是好事,没必要揪着不放”。懂法的人也在争:公共场合怎么分“合理怀疑”和“恶意诬陷”?《民法典》写了名誉权,可实际判案怎么算公平?
庭审结束,何先生站在法院门口,看着来往的人说:“我把工作、婚姻,连这三年都赌进去了,就等个公正判决。不管结果怎样,我不后悔——我就想让人知道,被冤枉时别轻易沉默。”
案子还在等结果,可这结果不只是给何先生交代。以后遇到类似事该怎么处理?公共空间里,隐私担心和名誉维权怎么平衡?怎么“不冤枉好人,不纵容恶意”?或许,答案就藏在下个判决里。
特别声明:以上内容(如有图片或视频亦包括在内)为自媒体平台“网易号”用户上传并发布,本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服务。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