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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委会,何以从“业主管家”沦为人人喊打的“过街老鼠”?
近些年,关于业委会的负面新闻层出不穷,这个本应代表业主利益的组织,为何频频陷入信任危机?
曾经,业主委员会被视为维护业主权益、监督物业服务的重要力量。如今却常常听到“业委会成了‘添堵会’”、“业委会与物业穿一条裤子”的抱怨。不少小区的业委会似乎真的成了“过街老鼠,人人喊打”。这背后究竟隐藏着怎样的问题?
一、触目惊心的现实案例
1. 公共资金成了“私房钱”:温州荣安府事件
2025年8月,浙江瑞安滨海荣安府(荣和福邸)的业委会向主任一句“业委会的钱,业主少管”的回应,在业主群炸开了锅。
这一切始于业委会发布的一份2025年第二季度财务收支报表。报表显示,该季度业委会收入合计2.4万元,支出却高达7.5万元。其中有多项支出令业主质疑:
· 4.195万元的车辆识别系统支出,但原有地下室门禁并未损坏;
· 2.49875万元的入户大厅设计预付款,仅换回4张设计图;
· 5683.21元的广告牌安装费,业主却从未见过广告费入账记录;
· 1970元的差旅费、误餐费,无人员名单、无事由、无票据。
当业主代表在群内追问细节时,却被业委会主任以“多次发表不利于团结言论”为由踢出群聊。
2. 业委会主任被捕:南京天地新城大案
南京江宁区天地新城小区业委会主任徐某不久前被批捕。2022年11月至2024年7月,小区业委会以防水维修和消防改造为名,从公共维修资金账户申请拨付970余万元。
业主核查发现:
· 烟雾报警器申请2700个,实际仅安装464个;
· 申请更换的27个防火卷帘门纹丝未动;
· 22台风机的更换申请,最终只落实了3台。
经住建部门查证,涉嫌套取资金高达500多万元。目前,徐某及涉案施工方人员已被批捕。
3. 程序违规与监管失职:衡阳蒸水花苑纠纷
2025年8月,衡阳市蒸水花苑业主投诉业委会多项违规行为:成员任免未经业主大会决定,公共资金管理不透明,而办事处和管理处却监管失职、充耳不闻。
4. 利益输送:江西资溪县受贿案
2020年10月,江西省资溪县外滩国际小区业委会副主任邓四平因利用职务便利,非法收受、索取开发商240万元,为该公司谋取利益,同时伙同他人将小区业委会管理的6万元财产非法占为己有,被判处有期徒刑5年。
有业主直言:“上一届业委会成员与开发商里外勾结,表面答应替我们维权,实际上已被开发商买通了,合伙侵害业主利益。”
二、业委会沦为“过街老鼠”的深层原因
1. 监督机制严重缺失
业委会掌管着小区巨额公共资金和维修基金,但内外监督机制却异常薄弱。内部成立的“监事会”往往成为业委会的“附庸”,而广大业主因缺乏知情渠道,对小区重大改造不了解,只能被动呼吁监管部门介入。
法律架构中的“业主大会-业委会”模式,因业主大会缺乏实体运作能力,常被业委会操控议题、表决和执行过程。
2. 专业能力与动力不足
业委会工作本质是公益奉献,成员多为兼职,缺乏系统学习物业管理知识的动力与持续履职的热情。虽然有些每月从公共账户里拿取“补贴”,但更多认为是应得的而忘记为何而得。
广州大学公共管理学院社会学系副教授李双龙认为,业委会成员需要具备较强的物业管理和财务相关知识,才能熟练地与多方沟通协调,而“相当数量的业委会成员缺乏专业素养”。
3. 信息不透明操作不公开
不少业委会的收支明细不规范、不公开,极易遭到业主质疑。在温州荣安府案例中,业委会主任甚至抛出“业主知情权不是所有事情的细节”、“知情权跟细节是两个概念”的论调,将业主的合理监督扭曲为“无理取闹”。
4. 外部监管乏力
街道办事处、社区等基层管理部门本应履行对辖区内业委会工作的指导、监督职责,但往往充耳不闻、视而不见。
业委会在社区治理“三驾马车”(居委会、物业公司、业委会)中法律身份最为模糊。居委会是特别法人,物业公司是营利法人,而业委会的法人资格不明确,导致监管依据不足、人手匮乏、手段有限。
5. 业主参与度不高
部分业主或因主人翁意识不强,或因时间精力有限,对小区公共事务参与度不高,放任业委会不作为、乱作为。恶性循环下,业主越发不信任业委会,降低社区治理参与意愿。
三、如何让业委会重新赢得信任?
业委会在小区治理中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不能因存在乱象而否定其价值。要重建业主对业委会的信任,需要多方共同努力:
1. 完善监督机制:建立业委会信息公开制度,特别是财务信息的定期、详细公开;引入第三方审计机构,对公共维修基金和公共收益进行年度审计。
2. 加强专业培训:对业委会成员进行系统培训,提高其物业管理、财务管理和法律法规方面的专业能力。
3. 明确法律地位:通过地方立法进一步明确业委会的法律地位、权责边界、运作机制和监督管理等内容,为业委会规范运行提供法律依据。
4. 提高业主参与度:鼓励更多有能力、有热情的中青年业主参与业委会工作,打破“吃力不讨好”的困境。
5. 强化外部监管:街道、社区等基层管理部门应切实履行指导监督职责,对业委会的不当行为及时介入纠正。
一位基层房屋专管员指出:“首先第一步要提高自己的专业水平,这是最主要的。然后凡事要按照规范流程做,做到位,人家自然而然会信任你。我感觉业委会这个组织,也需要一些勇于担当的人。”
业委会本身是业主自治的重要体现,不能因存在问题而全盘否定其价值。解决问题的关键不在于取消业委会,而在于如何通过制度设计、有效监督和业主参与,让业委会真正回归代表业主、服务业主的初心。
只有业委会运作更加透明、规范、专业,才能重新赢得业主信任,真正成为小区治理的“好管家”,而不是人人喊打的“过街老鼠”。
(本文案例来源于公开报道,观点仅供参考。部分图片来源于网络,如有侵权,请告知删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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