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地时间 2025 年 8 月 28 日,美国国土安全部(DHS)发布 F-1(学生签证)、J(交流访问签证)、I(外国媒体签证)签证拟议规则(NPRM,案卷号 ICEB-2025-0001),计划彻底改变 “持续身份(D/S)” 制度,转为“固定期限入境 + 定期复核”模式。此次调整覆盖每年约 210 万相关人群,对留学生学业规划、就业安排、身份维持影响深远。
一、新规核心 8 大变化
从 “灵活身份” 到 “固定期限” 的全面转型
1. “身份有效期(D/S)”制度将被废止,改为“固定停留期”;
F-1(学生签证)、J(交流访问签证)、I(外国媒体签证)签证持有者将不再享受 “与项目时长绑定的持续身份”,新规拟取消这一政策,改为“固定停留期”制度。所有超期停留必须提交Extension of Stay (EOS)申请,由USCIS审批,并需缴纳费用、采集生物信息。若超过到期日未办理延期(EOS)或离境再入境,将直接触发非法滞留计算。
* 非法居留累计180天将招致3年入境禁令,1年以上则为10年禁令。
2. 停留期限设上限:F/J 最长 4 年,中国护照仅90天
● F-1/J-1:拟议规则规定,学生和交流签证的停留时间按项目时长给定,最长不超过 4 年,到期前需申请 EOS 延续;
● I 类(外国媒体):记者签证(目前可持续数年)新规缩短为最多 240 天,其中中国公民仅限 90 天(港澳护照除外)。
3. 离境宽限期缩短:F-1 与 J 类统一为 30 天
原 F-1 学业 / OPT 结束后 60 天离境宽限期,拟缩短为 30 天,与 J 类一致。宽限期仅可用于离境、身份转换或提交 EOS 延期申请,超期即算非法滞留。
4. F-1学生语言培训时长锁定:累计不超 24 个月
为了遏制 “长期读语培占位” 现象,F-1 签证语言培训生累计学习时长不得超过 24 个月(含假期)。
5. 学业变更严限制:首年禁转学,研究生禁换专业
· 入学第一学年:禁止转学,必须在签发 I-20 的学校完成至少 一个学年的学习,仅特殊情况经 SEVP(学生和交流访问者项目)批准可例外;
· 研究生阶段:在读期间不得更换项目,只能升读更高层级学位(本科 → 硕士 → 博士),不得平级或降级(如硕士换硕士,或本科换副学士)。
6. 非法滞留起算时间提前:I-94 到期次日即累计
取消原 D/S 制度下 “经认定后才起算” 规则,新规要求若未获批 EOS 或转换身份,I-94 到期次日直接开始计算非法滞留。
7. 过渡安排:已在美人群有 “缓冲期”
新规生效时已持 D/S 身份的 F/J 持有者,可自动过渡到 “固定期限”:以现有 I-20/DS-2019 项目结束日为准,最晚不超过生效日起 4 年(另加原 60/30 天离境期),过渡期满后需按新规办 EOS,并缴纳费用;I 类人群也有对应自动延展机制。
8. 延期(EOS)申请量激增:年化成本近 4 亿美元
DHS 预测,未来 10 年每年平均需处理 20.5 万份 F 类、20.3 万份 J 类、0.6 万份 I 类 EOS 申请,境内外各方年化总成本约 3.903 - 3.924 亿美元,仅美国境内成本即达 8630 万 - 8810 万美元,院校、雇主及个人需提前准备合规成本。
二、谁受影响?
F-1 学生及关联人群需重点关注
1. 核心人群:210 万在美及拟申请 F/J/I 人士
每年约 210 万 F-1 学生、J 类交流访问者、I 类媒体代表(含在美有效身份者)直接受影响,涵盖从本科到博士阶段的国际学生、访问学者及媒体从业者。
2. 关联人群:家属身份与主申请人绑定
F-2/J-2/I 类家属的停留期限完全与主申请人挂钩,主申请人身份到期 / 失效,家属身份同步终止;其中 J-2 若需工作,仍需单独申请 EAD(就业授权文件),且不享受 “自动延展” 权益。
三、关键实操问题
延期期间能工作吗?出入境要注意什么?
1. 就业权限:分身份明确 “可延续时长”
● F-1 学生:仅 “紧急情况特别学生救济(SSR)” 下已获校内 / 特批校外工作许可者,按时提交 EOS 待审后,可自动延续原工作许可至多 240 天(或至公告截止日,取较早者);常规 OPT 不适用自动延展,需单独规划;
● J-1 交流者:多数类别 “随身份自带工作权”,及时提交 EOS 待审后,可继续按项目工作最多 240 天(或至 DS-2019 新止日);
● I 类媒体:待审期间可在同一雇主处继续报到,一般最多 240 天,中国大陆护照持有者仅限 90 天,超期未获批需暂停工作至批复下达。
2. 出入境策略:EOS 待审期间出境 = 放弃原申请
在 EOS 审核期间出境,若持原1-20/DS-2019 返回,可按剩余时间入境;若以新 I-20/DS-2019 入境,原 EOS 申请将被视为自动放弃,入境后需以美国海关(CBP)新核定的到期日为准,建议待审期间避免非必要出境。
3. 雇主 / 院校合规:I-9 核验需同步更新
院校及用人单位需实时跟进学生 / 员工的 I-20/DS-2019/EAD 与 I-94 信息变更,避免因材料过期导致未经授权用工,需提前培训 DSO(指定学校官员)、RO(负责官员)及 HR 团队处理身份核验。
四、时间线与行动指南
30 天评论期是关键,这些事必须做
1. 重要时间节点
● 规则发布:2025 年 8 月 28 日刊登《联邦公报》;
● 公众意见期:30 天内(截至 2025 年 9 月 29 日)提交对规则本身的意见;60 天内提交对 “信息收集条款” 的意见;
● 生效提醒:当前为 “拟议阶段”,最终是否实施、如何调整,需结合公众意见形成 “最终规则(Final Rule)”,现行制度在最终规则生效前仍有效。
2. 如何提交有效意见?(所有人均可参与)
● 提交渠道:登录Regulations.gov,搜索案卷号 “ICEB-2025-0001” 提交;
● 关键要求:评论需 “有实质内容”,仅写 “支持 / 反对” 无效,需结合事实、数据或经验说明:如规则实施对学业 / 工作的具体影响、操作难点、替代方案等;
● 法律意义:DHS 对所有 “实质性评论” 有法定审查和回应义务,评论将被纳入最终规则说明文件,直接影响新规走向。
五、分人群行动清单
F-1 学生 / 院校 / 雇主必看
1. F-1 学生(含拟申请 OPT / 转学 / 语培)
● 对齐时间表:将学位结束日、OPT/STEM OPT 截止日与 I-94 到期日、30 天宽限期绑定,提前评估是否需申请 EOS;
● 语培规划:若读语言班,确保累计时长不超 24 个月,避免 “超期占位”;
● 学业变更:首学年尽量不转学 / 换目标,研究生不境内换专业;
● 紧急就业:仅 SSR 获批者可享 240 天工作延展,OPT 需单独盯紧期限;
● 出入境:EOS 待审期间非必要不出境,避免原申请作废。
2. 院校 / 项目方
● 优化文件签发:合理设定 I-20/DS-2019 项目结束日,避免无依据拉长期限;
● 完善提醒机制:提前向学生推送 EOS 申请时间节点、材料清单;
● 加强内部培训:确保 DSO/RO 掌握 I-94、EOS 收据、EAD 的核验流程,避免合规风险。
3. 雇主(含高校雇主、企业)
● 跟进身份动态:实时核查员工 I-20/DS-2019/EAD 有效期,同步更新 I-9 表格;
● 区分工作权限:明确 F-1(仅 SSR 适用延展)、J-1(自带工作权)、J-2(需 EAD)的差异,避免违规用工。
六、专业建议
3 步做好应对,降低身份风险
✔ 梳理 “时间账本”:立即整理 I-94 到期日、项目结束日、OPT 期限等关键时间点,标注 EOS 申请窗口期,避免遗漏;
✔ 准备 “合规资料夹”:提前收集成绩单、出勤记录、研究进展、雇佣证明、财力证明、保险单据等,为 DSO 推荐及 USCIS 审查备用;
✔ 关注最终规则:新规落地前,定期查看 Regulations.gov 及 DHS 官网,及时获取评论反馈及最终实施细节,必要时咨询专业移民律师。
此次 F-1 签证新规是美国移民制度对国际学生群体的重大调整,从 “灵活身份” 到 “固定期限” 的转变,要求申请人及在美人士更精准地规划学业、就业与身份。当前 30 天评论期是影响新规走向的关键窗口,无论您是学生、家长还是院校 / 雇主,都可通过合法渠道表达诉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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