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随着国家对环保、产业布局和安全生产要求的不断提高,一些原本通过合法程序完成立项审批的企业,却在项目落地建设的关键阶段遭遇政策调整,导致项目无法推进,前期巨额投资面临“打水漂”的风险。这类案件在全国多地频发,涉及行业广泛,从废旧物资回收到高耗能冶炼,再到新兴环保产业,均未能幸免。作为长期关注企业权益保护的楹庭政企纠纷律师团队,近期接待了数十家全国各地企业的来访,其中一家来自江西吉安的竹炭生产企业,其遭遇极具代表性,也引发了我们对行政信赖保护以及企业维权路径的深入思考。
该企业是在地方招商引资背景下入驻当地工业园区的。在项目初期,企业按照正常流程向发改部门提交了立项申请。其生产模式是以废旧竹材为原料,通过高温炭化技术生产竹炭,属于典型的“废弃物资源化利用”项目。在立项审查过程中,当地发改部门经过对生产工艺、环保措施、用地规划等多方面评估后,明确将其定性为“再生资源回收利用项目”,并予以备案核准。基于这一行政许可,企业随即投入数千万元资金,完成了土地购置、厂房建设、设备采购等一系列实质性投资,准备进入投产阶段。
然而,就在企业即将办理开工许可之际,相关部门突然提出:该项目属于“化工生产项目”,而当地工业园区明确规定禁止化工类项目入驻。这一突如其来的政策口径变化,直接导致项目被叫停。企业负责人百思不得其解:立项时明明被认定为资源回收项目,为何建设完成后却被划归为化工项目?这不仅让企业陷入进退两难的境地,更使其面临巨大的经济损失。
事实上,类似案例并非孤例。楹庭律师团此前代理的江苏苏州某废旧机动车拆解项目,前期顺利通过环评和立项,企业投入近亿元建成现代化厂房,但在即将投产时被认定为“高污染项目”而被强制关停;内蒙古某生铁冶炼企业,投资数亿元建设生产线,却因地方产业政策调整被认定为“落后产能”而被迫退出。这些案例的共同点在于:行政机关前期鼓励、企业合法投资、后期政策突变、项目被迫终止。
那么,这类企业究竟该如何维权?其法律依据又是什么?
首先,我们必须明确一个核心法律原则——行政信赖保护原则。这一原则源于现代行政法的基本理念,即行政机关作出的行政行为具有公定力和确定力,行政相对人有权基于对行政行为的信赖安排自身生产经营活动。如果行政机关因政策调整、领导更替或其他原因撤销或变更原有行政决定,给相对人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予以补偿或赔偿。
我国《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第三十一条明确规定:“行政机关不得以行政区划调整、政府换届、机构或者职能调整以及相关责任人更替等为由,不履行、不完全履行或者迟延履行与市场主体签订的有效合同。”《民营经济促进法》第七十条也强调:“行政机关依法作出的政策承诺和合同约定,非因法定事由并经法定程序,不得擅自变更或者解除。”这些条款都体现了对市场主体信赖利益的保护。
在本案中,企业正是基于发改部门的立项批复这一行政许可,才敢于投入巨资进行建设。这种投资决策是建立在行政机关公信力的合理信赖之上的。若因后续政策变化或部门认定标准不一而导致项目无法落地,责任不应由企业独自承担。行政机关若确因公共利益需要调整政策,也应遵循“先补偿、后调整”的原则,对企业已发生的合理投入予以全额补偿。
其次,关于项目定性的争议,本质上是一个行政认定标准不统一的问题。以竹炭生产为例,其工艺虽涉及高温热解,但并未使用化学添加剂或产生有毒有害化学反应,更多属于物理变化过程。在浙江、福建等地,此类项目普遍被归类为“生物质能源”或“资源循环利用”项目,享受政策支持;但在部分地区,却因“涉及高温反应”而被简单归入“化工类”予以限制。这种“同案不同判”的现象,暴露出当前产业政策在执行层面的模糊性与随意性。
为此,楹庭律师团已着手向生态环境部门、发展改革部门等主管部门提交正式问询函,请求对“竹炭生产是否属于化工项目”这一问题作出权威解释。只有统一行业定性标准,才能避免地方“朝令夕改”,保障企业投资的可预期性。
对于已遭遇此类困境的企业:
第一,全面梳理证据材料。包括立项批复、环评文件、土地使用权证、建设合同、设备采购发票等,证明投资的合法性与合理性。
第二,启动行政协商程序。主动与当地政府沟通,依据《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等法规,主张信赖利益保护,要求给予合理补偿。
第三,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若协商无果,可针对行政机关的“不予许可”或“强制关停”决定提起复议或诉讼,请求确认行政行为违法并赔偿损失。
第四,探索替代性解决方案。如项目确因政策原因无法继续,可协商土地置换、项目转型、政府回购等方式,最大限度减少损失。
值得强调的是,企业的合法投资不应因规划的调整而遭受损失。行政机关在推动产业升级和环保治理的同时,也应尊重历史、信守承诺,维护良好的政商关系和营商环境。唯有如此,才能真正激发市场主体的创新活力与投资信心。
希望相关部门尽快出台统一的产业分类标准和政策执行指引,明确各类项目的认定边界,防止“一刀切”和“运动式执法”。同时,建立重大政策调整的过渡期机制和补偿机制,确保企业在政策变化中享有陈述、申辩和获得救济的权利。
对于广大企业家而言,也应增强法律风险防范意识,在项目前期不仅关注政策优惠,更要深入研究产业准入、环保标准、用地规划等关键要素,必要时聘请专业律师团队进行合规审查,避免“踩坑”。
政策可以调整,但法治精神不能动摇;产业可以升级,但信用必须坚守。我们相信,通过法律途径维护企业合法权益,不仅是对个案公正的追求,更是对整个营商环境的净化与提升。楹庭政企纠纷律师团将持续关注此类案件,为企业提供专业、有力的法律支持。
本文法律知识并不代表其法律建议,如遇同类问题应当具体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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