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东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启动防汛IV级应急响应的通知
各县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各成员单位:
根据青海省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挥部《关于启动防汛IV级应急响应的通知》(青政汛〔2025〕15号)和市气象部门预报,9月1日14时00分至2日14时00分,海东市互助南部(蔡家堡、塘川、东山、哈拉直沟、红崖子沟、高寨)、乐都西南部(下营、城台、峰堆、瞿昙、中坝、蒲台)、平安大部(洪水泉、石灰窑、三合、古城、沙沟、巴藏沟)、化隆西部(雄先、查甫、扎巴、昂思多、牙什尕、群科、二塘、沙连堡)、民和南部(满坪、甘沟、前河、中川、官亭、杏儿)等地区将出现暴雨,累计降水量达50~70毫米,其余地区将出现中到大雨,累计降水量可达15~45毫米。按照《海东市防汛抗旱应急预案》相关规定,经会商研究决定,自2025年8月31日21时00分启动海东市防汛IV级应急响应。
请市安委会成员单位和各县区安委会分管负责同志上岗到位,超前落实预警“叫应”机制,强化防范应对措施,视情况启动应急预案,持续加强值班值守,保持通讯畅通,强化监测预报预警和联合会商,落实“叫应叫醒”机制,科学调度防洪工程,加强堤坝巡查防守,队伍物资布防预置到位,及时封控疏导交通,做好防洪排涝抢险救援准备。各县区各单位要多平台、多渠道滚动发布预警、响应信息,督促各级责任人履职尽责,提醒市民合理调整出行,减少户外活动,做好自我防护;视情采取“关、停、撤、转、巡”措施,全力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安全。
海东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25年8月31日
编辑|小杰
审核|朵朵
终审|老梁
来 源 | 海东应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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