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山西省乡村振兴局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山西省财政厅关于简化脱贫劳动力外出务工就业一次性交通补贴和稳岗补助审核发放流程的通知》(晋乡振发[2023]44号)文件要求,2025年继续对当年在同一用工单位累计务工就业6个月以上、平均月工资达到1000元以上的脱贫劳动力,按照每人每月200元的标准给予6个月的稳岗奖补。
一、申领程序
1.个人申请。由脱贫劳动力本人提出申请,在外务工未返回的,经本人同意后,可采取委托代办方式,由本人亲属、乡村干部、驻村帮扶干部或劳务输出机构代为申请。申请时需提交申领人身份证复印件、个人银行账号、工资收入凭证、劳动合同(劳务协议)复印件或用工单位出具的务工证明等。
2.村级审核公示。以村级务工就业台账为基础,行政村(社区)对申领资料真实性进行初步审核,审核后公示5天。公示无异议后以公函形式上报所在乡镇(街道)。
3.乡镇(街道)审核。乡镇(街道)对行政村(社区)初审后报送的务工人员身份和务工就业状况等进行审核,并与全国防返贫信息监测系统中务工就业信息进行比对。审核比对无误后以公函形式上报县级人社部门。
4.县级复核公示。县级人社部门对务工人员的工资收入凭证、劳动合同(劳务协议)复印件或用工单位出具的务工证明等材料进行复核,复核后结果公示5天。
5.发放补助。公示期满无异议后,县级人社部门将符合条件的申领人员花名册和补助金额汇总后会同县乡村振兴部门报县级财政部门,财政部门在7个工作日内将资金拨付到申领人银行账号。
二、工作要求
(一)明确发放对象。脱贫劳动力指16周岁以上有劳动能力的脱贫人口,各乡(镇)不得以超过60周岁为由不落实上述两项政策。
(二)加强政策宣传。各乡(镇)要组织就业服务站、乡村干部、驻村第一书记和工作队员,通过进村入户、微信、电话等线上线下方式,经常性与务工就业人员主动联系对接,深入广泛宣传解读政策,帮助务工人员了解就业帮扶政策和相应的申领要求、申领程序,积极主动提交申请。
(三)常态化做好补贴补助发放工作。各乡(镇)要对外出务工就业的脱贫劳动力,随时受理申请、及时审核、及时发放。不得设立集中时段办理、过期不候等条件。在政策执行过程中,如发现申请人提供的承诺书等申领材料内容不实,存在弄虚作假等问题的,一经查实,责令退回相应补贴补助资金,取消今后享受政策资格,并通过适当方式记入诚信档案。
稳岗补助申请表.doc
附件二:山阴县青年就业见习单位申请表.xlsx
山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8月29日
来源:山阴县就业创业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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