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上诉法院判决,美国总统唐纳德·特朗普对全世界国家征收的对等关税没有法律依据。
征收关税的权力不是政府,而是归属于国会,相当于特朗普滥用权力。
华盛顿特区联邦巡回上诉法院29日(当地时间)判决称,特朗普总统作为相互征收关税行政命令依据的《国际紧急经济权限法》(IEEPA)赋予总统“限制”进口的权力,但不包括通过行政命令征收关税的权力。
法庭表示:“IEEPA赋予总统应对国家紧急状态采取多项措施的重大权力,但其中任何措施都不包括明示征收或征税关税、关税罚款或类似的权力。”
法庭指出:“国会制定IEEPA时,可能不想摆脱过去的惯例,给总统无限量的征收关税的权力。”
“该法没有提到关税(或类似的同义词),也没有程序安全机制,对总统征收关税的权限有明确的限制。”
但是,为了提供上诉机会,此次决定在10月14日之前不会生效。
法务部长当天在社交媒体上表示,政府将对这一决定提出上诉。
特朗普在自己的社交媒体上声称,他对法庭“偏向政治”,“所有关税仍然有效”。
特朗普说:“如果这些关税消失,对国家来说将是一场总体灾难。美国不再忍受巨大的贸易逆差、其他国家征收的不公平关税和非关税壁垒。”
他还暗示了向最高法院上诉的方针:“在最高法院的帮助下,我们将使用它们(关税),使其对我国有利。”
财政部长斯科特·贝森特警告说,司法部的错误判断在外交上也会引起重大混乱。
此次判决是因为政府对国际贸易法院(USCIT)今年5月28日的判决提出上诉,国际贸易法院(USCIT)命令特朗普总统撤销以IEEPA为依据实施的相互关税,称其拥有征收关税的排他性权力。
此前,特朗普总统4月2日宣布国家进入紧急状态,声称慢性大规模贸易逆差对国家安全和经济构成巨大威胁,并宣布将根据IEEPA对各国征收相互关税。
此后,5家因关税受损的中小企业于4月14日向国际贸易法院提起诉讼,4月23日还加入了包括俄勒冈州在内的12个州的诉讼。
此次判决不仅适用相互关税,还适用特朗普总统今年2月以芬太尼流入为由对中国、加拿大、墨西哥征收的关税,以及中国以报复美国关税为由再次征收的关税等共5项关税行政命令。
1977年制定的IEEPA主要用于对敌国的制裁或资产冻结。
特朗普总统首次以“贸易不平衡”、“制造业竞争力衰退”和“走私毒品”为由,利用IEEPA征收关税。
但即使今后最高法院认为以IEEPA为依据的关税是非法的,对特朗普总统征收关税的手段仍然多种多样。
根据《贸易扩张法》第232条而非汽车和钢铁等IEEPA,从国家安全角度征收的各品种关税不受此次判决的影响。
以钢铁关税为例,特朗普第一届就已经提起过诉讼,但法院有过支持政府的先例。
此外,贸易法第301条和第122条、关税法第338条也被认为是征收关税的手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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