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6处伤口、7.3万元赔偿和一个“抑郁发作”的鉴定——26岁女子陈某琦用生命换来的是一纸死缓判决,她的遭遇令人不禁发问:婚姻难道成了暴力的护身符?
陈某琦曾转发过一条丈夫杀妻的新闻,并留言说:“我不想上新闻”。
谁知命运弄人,她一语成谶。2024年3月8日,因为坚持离婚,她被丈夫杨某东用砖头猛砸头部、驾车连续撞击、狂捅136刀,生命永远定格在26岁。
惨案发生前七天,陈某琦正式提出离婚。
2024年3月1号,杨某东和陈某某再度争吵不休,这一次陈某某铁了心要离婚,还打包搬离了两个人共同的家。
她再也无法忍受丈夫变态的控制欲——杨某东不允许她与异性接触,跟踪她的一切行踪,甚至在她与朋友聚餐时在旁边另开一桌监视。
杨某东不同意离婚。他先是以自杀相威胁,买了头孢和白酒(但没有吃),然后又买了四把刀(一把菜刀和三把水果刀)。
与此同时,他在平板电脑上搜索了一系列令人毛骨悚然的问题:“丈夫杀害妻子后自杀后果”、“刀穿过心脏会死吗”、“精神失常的人犯法需要承担法律责任吗”。
2024年3月8日,杨某东以“沟通离婚问题”为名,将陈某琦骗上车。当车辆行驶至东莞市大岭山镇一偏僻路段时,惨剧开始了。
杨某东先是捡起路边砖头狠狠拍打陈某琦头部,接着驾车三次撞击试图逃跑的妻子,最后追进附近废品站,拿起水果刀对着她的颈部、胸腹部和四肢疯狂捅刺。
尸检报告显示,陈某琦身上共有136处创口,左颈动脉、心脏、肝脏、右肾均破裂。这一切发生在短短4分钟内,一个年轻的生命就这样在极度痛苦中消逝。
庭审上,杨某东对法官的提问均以“问律师”回应,未向被害人家属表达任何歉意。就是这样,法院依然认定其“认罪态度较好”。
更令人匪夷所思的是,中山大学法医鉴定中心出具鉴定意见,称杨某东“患抑郁发作,作案期间处于发病期,具有限定刑事责任能力”。
2025年7月30日,东莞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杨某东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法院判决杨某东赔偿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也就是陈某琦的父母共计73382元。这笔数字相当于东莞市2023年社会平均工资的半年收入,一条26岁的生命最终被量化成了这个数字。
面对家属的抗诉申请,东莞市人民检察院于8月22日作出不抗诉决定。检方解释说,鉴定意见“合法、客观、可靠”,应予采信。
检方还强调,死缓也是死刑的一种执行方式,属“最高法定刑”,考虑到案件系婚姻家庭矛盾引发,加上被告人是限定刑事责任能力人,一般可不判处死刑立即执行。
精神病学鉴定意见和“婚姻矛盾”的标签,让一场有预谋的、极端残忍的杀戮,就这样逃脱了死刑立即执行的判决。
陈某琦的遭遇令人不禁发问:婚姻难道成了暴力的护身符?抑郁症诊断和婚姻关系不应成为恶性犯罪的“免死金牌”。
实际上,杨某东在婚前就暴露了自己的暴力倾向,他威胁陈某某,如果不跟自己领证,就会杀了她全家,陈某某无奈只能答应他的求婚。
也许杨某东真的有抑郁症,2022年杨某东就跟自己母亲说,失业了精神压力大,并且开始服用相关治疗的药物。他还在法庭上称不知道为什么开车多次撞击陈某某,说自己“整个人都是懵的”。
然而无论如何,这起案件的判决结果都令人失望至极。
“杀人偿命,欠债还钱”,自古以来便是天理人伦与法律共识的根基。罪行必须受到与之相称的惩戒,这是对社会公义最基本的捍卫。
法律的温度在于对弱势群体的保障,但其钢性则在于不容任何人以任何形式凌驾于他人生命权之上。生命的尊严至高无上,决不允许以疾病之名,行恶魔之实,却逃避最终的审判与制裁。
捍卫这条底线,就是捍卫我们每一个人赖以生存的社会秩序与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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