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9日下午,市场监管总局召开食品安全专题新闻发布会。国家卫生健康委食品安全标准与监测评估司副司长宫国强在发布会上提到,国家卫生健康委会同市场监管总局新修订的《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保健食品良好生产规范》(GB17405)拟于近期发布。
▲国家卫生健康委食品安全标准与监测评估司副司长宫国强
宫国强介绍,新标准与修订前相比内容调整较大,标准文本从原先的10个章节增加到14个章节,并增加了资料性附录;修订主要从保障消费者健康、促进产业发展、指导监管实践等方面完善了指标设置和管理规定等内容。
据悉,在保障消费者健康方面,新标准对原料和生产过程管理等都提出了更高要求。
例如,原料管理方面,针对非纯化的发酵产物原料可能带来的食品安全风险,增加了索取此类原料菌株或菌种鉴定、遗传稳定性、安全性等证明材料或报告的要求,并要求企业如果自行生产此类原料时,应建立生产管理体系,确保使用原料的安全性和功效。
在促进产业发展方面,新标准强调企业要落实主体责任,建立健全全链条食品安全管理责任体系和制度,提升企业管理水平。例如,要求企业开展生产过程验证,从而确保生产工艺、操作规程达到预期效果,并明确企业应根据产品质量安全控制要求及作业区清洁程度验证情况,确定生产环境指标的合理监控频次,以保证生产环境能够持续满足标准要求。
在指导监管实践方面,新标准作为强制性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为监管工作提供了更为明确、细化的执法依据,在原料、辅料、包装材料、生产工艺等技术要求方面,与保健食品注册及备案管理要求紧密衔接,增加了保健食品管理的综合效力。
宫国强表示,食品安全是产出来的,也是管出来的,需要行业和政府共同发力,实现风险源头管控、过程严管。一方面,食品生产经营企业要切实学好、用好标准,特别是要发挥生产经营规范类标准的作用,对生产各环节及可能存在的危害因素做好全链条风险管控,确保生产出安全、有效的保健食品。另一方面,通过加强生产经营规范类标准在监管工作中的应用,对食品生产经营全过程做好监督检查,及时督促指导食品企业早发现、早处置风险,进而实现风险防控关口前移,保证消费者买得放心、吃得有效。
据悉,下一步,国家卫生健康委将持续完善包括生产经营规范类在内的标准体系,加强标准制定修订和宣贯培训,推动相关标准在各类食品监管实践中发挥更有效、更重要的作用。
红星新闻记者 刘亚洲 北京报道
编辑 包程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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