孩子入学是每个家庭的民生大事,不少家长为让孩子进入心仪学校,难免心怀急切。然而,一些不法分子却瞄准这份 “望子成龙” 的心情,以 “托关系、走渠道” 为幌子实施诈骗。近期,我院依法办理了两起关联入学诈骗案,涉案人员严某某、梁某某均被依法判刑。透过这两起案件,希望能为广大家长提供一些提醒,帮助大家避开入学路上的诈骗陷阱。
案件中,严某某明知他人子女不符合福州当地部分学校的入读政策,仍谎称可通过 “特殊渠道” 帮助办理入学,先后收取两名家长共计 30.7 万元,所得钱款均被其用于偿还个人债务及日常开销。当家长发现孩子无法入学并要求退款时,严某某要么在部分退款后拉黑对方,要么以各类理由拖延搪塞。
为掩盖诈骗事实,严某某通过朋友找到梁某某求助,梁某某不仅应允,还收取了严某某 10 万元 “办事费。事实上,梁某某既无固定收入,还属于失信被执行人,谎称认识教育主管部门官员,并编造过往多次成功帮人入学的虚假事例,让严某某信以为真。收取钱款后,梁某某未实施任何有效协助行为,大部分钱款已用于个人开销。
严某某除实施本案中的入学诈骗外,还存在其他类型的诈骗行为。最终,仓山区法院综合考量其全部犯罪事实及情节,以诈骗罪判处严某某有期徒刑九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十五万元;同时,针对梁某某在本案中的诈骗行为,以诈骗罪判处其有期徒刑一年四个月,缓刑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六千元。
此类 “花钱入学” 骗局并非个例
其诈骗手段具有普遍性
广大家长需重点警惕三类常见形式
“特殊渠道” 型
谎称认识学校领导、教育主管部门工作人员,声称拥有 “内部名额”“补录机会”,以 “疏通关系” 为由索要钱财,实则将钱款用于个人开销。
“熟人介绍” 型
借助家长对 “熟人” 的信任,通过朋友、亲戚等中间人居间介绍,编造 “过往成功帮人入学” 的虚假案例,降低家长警惕性,进而骗取 “办事费”“好处费”。
“拖延搪塞” 型
收取钱款后以 “手续正在办理”“等待审批结果” 等理由不断拖延,直至开学季家长发现孩子无法入学、要求退款时,才进行部分退款或直接失联逃避责任。
若不慎遭遇此类骗局,家长需及时报警维护自身权益。一旦被以 “帮助入学” 为由骗取钱财,应第一时间保留聊天记录、转账凭证等证据,迅速向公安机关报案,通过法律途径追回损失,切勿因怕麻烦或抱有 “私了” 幻想而拖延,避免错过维权最佳时机。
孩子的教育是大事,但绝不能以 “走捷径” 的心态对待。面对入学问题,家长应主动关注当地教育部门发布的官方政策,通过正规渠道为孩子办理入学手续,这既是对孩子负责的态度,也是避免落入诈骗陷阱的根本方式。
策划丨吴昌峰 许青青
素材丨廖翔 林燕
编辑丨郑云龙 卓盈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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