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大学生做兼职配音,结果,一分稿费没拿到,每个月还要交1000多块钱。哥哥知道此事后非常气愤,带着妹妹气势汹汹地冲到对方公司讨要说法,并且告诫对方,妹妹不会再付钱。对方却拿出妹妹亲手签过的合同,白纸黑字写得清清楚楚,不付钱就是违约,要付4000多块钱的违约金。
据九派新闻8月25日报道,网名叫“小羊”的网友发帖称,自己的妹妹在今年6月份看到有人招聘兼职配音,招聘条件里写得清清楚楚,有无经验均可,可接受小白。
开学后,妹妹就要上大学了,她盘算着,利用假期赚点生活费,减轻一下家里负担,也很合适,于是与对方取得了联系。
加了对方联系方式后,妹妹被告知,要想赚钱的话,尤其是妹妹这种毫无经验的小白,必须先买课进行培训。
当时,他们承诺说,培训结束后会统一派单,不仅很快就能把培训费赚回来,还能额外小赚一笔。
妹妹当时觉得,学会配音也算是一技之长,上大学期间同样可以兼职,于是询问对方需要多少学费,对方告诉妹妹,至少也要六七千块钱。
妹妹告诉他们,自己还是学生,没有这么多钱,对方开始给妹妹出谋划策,教妹妹如何分期付款。就这样,妹妹跟他们签订了分期付款合同。
签完合同后,妹妹付了报名费和第一期分期付款的钱,加起来一千多块钱。接着,对方给妹妹发了一份课程。
到了7月份,妹妹终于可以接单了。结果,妹妹投稿的录音要么石沉大海,要么对方以不合格为由直接拒绝。
此时,妹妹已经起了疑心,怀疑对方只是单纯为了卖课,兼职配音赚钱只是幌子。
7月19号,妹妹试着跟对方沟通,问能不能解约,对方突然变脸,告诉妹妹解约可以,但是要付4000多块钱的违约金。
妹妹一听还要付4000多块钱,当时就吓坏了,可她又不敢告诉告诉爸妈,于是告诉了哥哥。
哥哥听后火冒三丈,第一反应就是妹妹被骗了,于是带着妹妹先找到对方讨要说法。
结果,对方却不慌不忙的拿出了妹妹签过的分期付款合同,还威胁兄妹俩,如果不继续付钱,就告他们违约。
看着这份白纸黑字的合同,哥哥也一时也没了主意。
接下来,我们就站在法律的角度,帮助兄妹俩来分析一下这件事。
首先,我们先来说一下,对方公司口口声声所说的违约这件事。
《民法典》第577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也就是说,当一方未按约定履行合同义务时,另一方有权要求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包括但不限于要求其继续履行合同、采取补救措施或赔偿因违约造成的损失。
《民法典》第584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造成对方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是,不得超过违约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约可能造成的损失。
《民法典》第585条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适当减少。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债务。
这么看下来,对方一直指责小羊妹妹违约,好像也是有理有据。那么,小羊兄妹俩就只能认栽吗?当然不是。
《民法典》第144条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民法典》第146条规定,行为人与相对人以虚假的意思表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本案存在着两大疑点:
第一,和对方签订合同时,小羊的妹妹是否年满18周岁?
如果未满18周岁,她和对方公司签订的合同无效。
第二,小羊妹妹在签订合同时,是否受到欺诈?
结合本案来看,小羊妹妹很极其可能是在被对方兼职赚钱的说法欺骗后,才跟对方签订的分期付款合同。
如果情况属实的话,双方签订的合同不仅无效,对方还很有可能犯下诈骗罪。
对本案,你怎么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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