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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概是1950年的春天吧,一天之内,同时枪毙三个“三”。这在王庄历史上绝无仅有。三个“三”虽非反革命分子,但却祸害乡俚、无恶不作,民愤极大,广大群众皆曰:“可殺!”
三个“三”,即李保安、王以民,王愛忠,他们三人都因是在自家親兄弟排行中位居老三,故称三个“三”。这个三人抢劫团伙是以王以民为首的小集团。
当时正在开展“镇反运动”,原国民党的邳县县长卢勤经、顺河乡乡长鲍光松、闫集保长闫宗保、石桥村的吴传贤等反革命分子歹徒们,先后被人民政府枪毙镇压;自然这些为非作歹的匪徒们也不能幸免。
李保安是我的近邻,上一辈就不安份,是个蛮不讲理、四邻不各的主,他这一辈兄弟三人,其为老三,还有一个妹妹李小珍,见婆家殷实富有,便欲盗窃婆家财产。兄妹一拍即合,遂暗暗做好准备。妹妹在婆家中袐密做好内应,勘清可供盗窃的财物及存放位置;李保安即物色团伙,找上了平时就行为不端的王以民、王爱忠、魏云圣、吴计敏等五人,以王以民为主,积极密谋策画,准备好5支长枪(刚解放时枪支管理松懈,很多私家拥枪)弹药等物。
王以民兄弟四人,乳名分别为:脏、臭、尿、屙,可见其德性了。王以民排行老三,不务正业,铜山太山庙抢窃后,又持枪到闫集村湖里持枪抢人家的山芋呢,可见其嚣张程度。其老四“屙”,名以华,本来出道满好,曾在八集区队当兵,一身戌装,身材魁梧,腰配皮带,我们一群孩子很羡慕,不知什么原因,以后不干了,一直在家务农。1959年公社化,队长说他偷窃集体,他为自证清白,竟在东湖一棵柳树上吊死了。后听说队长被撤职,事情也就不了了之。
在一个月黑风高的夜晚,五个歹徒步行直奔太山庙,李小珍早已等候多时。半夜时分,李保安等歹徒,来到李小珍婆家门口。为防意外,在确定李宝安、王以民、王爱忠为核心采取行动外,吴计敏负责观察居民点情况,若遇意外,即开枪报警。位云胜为监测村政府动静,首先向村政府方向连开3枪,均无回应,说明村政府内无人值班。
三歹徒见状更肆无忌惮,趁下半夜人们进入梦乡时,李小珍偷偷打开大门,李宝安三人迅速进入宅屋,准备偷盗,不巧家主夜起,反破坏了盗贼的的“好事”,王以民、李保安3人见家主起来,以为事情败露,立即开枪,家主翁妪受重伤哀豪(后来不治身亡。)其丈夫却不在家躲过一劫,这一下子便闹腾起来了。眼见情况紧急,李小珍急忙带其3个歹徒,忙忙地指认财物所在处並迅速得手,又急急地迅速逃出家门,在庄外的野地里会合,一清点唯有位云胜未出来。原来位云胜胆小,枪声一响,早吓得睡到地双沟里了,什么也没干,分赃时,论功行尝,他只分了一匹白布。
这样的草寇毛贼,县政府很快就破案了。李小珍判刑13年,吴计敏协从,拘役6个月,位云胜仅为参与者,教育释放未判刑。其他参于抢窃的核心三骨干王以民,李保安、王爱忠全部死刑枪毙!
那一天,我们早早来到学校,听说爱民乡要来村里开宣判大会。圩里楼院门口场上早已人山人海,广大群众和三、四年级的大学生们踊跃参加,我们一、二年级的小学生不叫参加,可能因尚不懂事理吧。可后来大会开完、宣布罪行並判处三犯死刑后,却迟迟不见人来,原来三名犯人在半路闫集就枪毙了。
一听说枪毙在闫集,离我们村也很近,“轰”的一声,许多人特别是我们小学生,被好奇心所驱使,纷纷向闫集跑去。死刑犯李宝安的老母亲还边走边唠叨着“我的儿、我的儿”呢……原来三歹徒见从邳城县监狱带出来后,一直往南走,待到闫集时,心里已有数了,这不是往自已的家乡带吗?豈不是要丢人现眼吗?就是死也不能丢人现眼在家乡人面前呀。于是拼命挣扎,死也不肯往前走了,好不容易挨到闫集西南湖,歹徒说什么也不走了,没办法经请示,只好就地枪决,于是在闫集西南湖,响起清脆的四声枪响。因最后被枪毙的王宝安,首枪未死,反回头一望,又被另一士兵再挨头一枪,才毙命倒地。
待我们跑到闫集西南湖时,早已枪毙过了。远远看上去,但见三具尸体一排溜倒在田地里,脑浆崩裂,白花花的脑浆和通红的鲜血淌了一大滩。我们许多小孩子吓的不敢看,记得回来后,好几天都噁心的不想吃饭……
七、八十年过去,不勘回首的往事,仍历历在目。正应了那句老话:“莫伸手,伸手心被捉”。
警世通言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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