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迎迎,女,汉族,1994年2月出生,中共党员,现任河南省洛阳市孟津区司法局朝阳司法所所长、孟津区朝阳镇人民调解委员会主任,是一位90后年轻所长,参加司法行政工作以来,她便扎根于基层司法所。尽管基层工作条件艰苦、任务繁重,但她从未有过怨言,而是以饱满的热情和坚定的信念投入到工作中。在她带领下,把朝阳司法建成河南省枫桥式司法所,朝阳镇人民调解委员多次被评为优秀人民调解委员会。李迎迎获全省优秀人民调解员、先进个人、优秀共产党员等荣誉称号。
![]()
健全矛盾纠纷化解新机制
今年初,朝阳镇小梁村两家养羊农户因一只羊的归属问题,双方情绪非常激动,一度推搡动手,大闹至派出所。收到消息后她第一时间到达现场安抚当事人情绪并查看现场,但是双方各执一词,羊长得都一样,专业的法律知识无法判别羊的归属,正当大家不知所措时,人群里突然有人喊了一句:羊认主,自己识得回家的路。大家顿时豁然开朗,拿袋子蒙住羊头,将它放在村口,让它自己识路,羊进到谁家就归属于谁,双方当事人都认可该方案并签署调解协议,此事得以圆满解决。
她从“巧断羊案”一案中得到启发,群众的智慧是无穷的,要充分带动广大群众共同参与到基层治理工作中来。她在调解群众纠纷、回应群众诉求的工作实践中积极探索建立“1+1+N”即“网格+调解+法律明白人”纠纷化解新机制,即一个网格、一支覆盖村(社区)的调解委员会队伍、多个法律明白人,采取力量联合、资源共享、优势互补工作措施,整合辖区内各行业和部门调解资源,调动全镇40个网格员,27个人民调解委员会,270名法律明白人,充分利用网格员、法律明白人人熟地熟、“活地图”优势,引导其参与到纠纷线索摸排、矛盾问题化解、法律政策宣传等基层服务工作中,打通基层社会治理“最后一公里”,提高精细化基层社会治理水平。
![]()
创新普法宣传教育新天地
作为基层司法所的所长,李迎迎积极做群众身边的“护法使者”,为了让群众多了解一些法律知识,少走弯路,提高群众法律意识,从根本上减少纠纷化解不当的不稳定因素。针对不同群体需求不同,她带领司法所工作人员深入学校、企业、社区、农村等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普法宣传活动。面对基层群众,她举办法律讲座、法律咨询活动,现场耐心释法,及时解决群众难题;面对学校学生,她通过生动有趣的案例和互动游戏科学讲法,引导青少年树立正确的法治观念;在企业工厂,她通过送法入企、视频演示等方式以案释法,帮助企业防患于未然。为了给群众提供全时空、覆盖广法治体验,她建立了朝阳镇普法宣传工作小组,聘请专业演员指导编排普法节目,在朝阳27个村巡回演出,组织拍摄一系列“反诈宣传”法治微电影、微视频等,视频点击率上万次。群众工作无小事,担任朝阳司法所所长以来,她进村入户、开科讲法,近万册普法册子、数十次普法活动化作法治种子,如星星之火引导群众自觉尊法学法守法用法。
![]()
打造法治化营商新环境
为有效推进企业健康发展,结合朝阳镇域企业发展实际,她带领朝阳镇调委会关口前移,主动服务,将调解战场转到企业现场、生产车间,将纠纷排查化解的“坐堂问诊”变为“上门巡诊”,通过“一对一”“面对面”方式,开展“个性化+全流程”的服务,让企业在厂门口享受优质高效的调解服务。今年6月,在魏坡·新序景区的担任营业员的小张在上班途中不慎摔伤造成骨折,双方就民事赔偿多次协商未果。收到该案件后,李迎迎积极对接文旅、劳保等部门主动约见当事人,就工伤认定流程、劳动合同签订效力、医保政策等相关法律法规,耐心沟通,成功化解该件涉企信访纠纷事项。
![]()
探索社区矫正工作新范式
“李所长,求求你了,帮帮我们吧,我儿子上当受骗,把我亡夫留下唯一的房子超低价卖了,房子要不回来我就活不下去啦”,2024年某日凌晨,社区矫正对象张某的母亲赵某崩溃哭诉从电话中传来,李迎迎安抚好赵某立即联系张某并到其家中了解情况。经了解张某在入矫前存在高息贷款未偿还,迫于还钱的压力,张某擅作主张将房子出售给他人,张某母亲发现时房子已经进行部分装修,同时李迎迎在与张某沟通时,敏锐发现张某因压力产生了自杀轻生的念头。为彻底张某的问题,她第一时间联系区司法局为张某申请了心理咨询师,经过张某同意为其进行专业心理疏导;另一方面联系镇政府相关领导、辖区民警和村支部书记连夜对该起集借贷、无权处分买卖房屋、装修赔偿、车辆抵押等诸多纠纷于一体的疑难复杂案件进行集中研判,经过李迎迎历经5个月不分昼夜与多方涉案当事人沟通协商,最终成功化解案中案,同时为了让王某重塑信心,找回希望,李迎迎还积极对接企业为张某找到一份工作,张某有了可靠收入,对生活也重拾了信心。
![]()
李迎迎在社区矫正工作中,始终坚持“教育为主、惩戒为辅”的工作理念,根据他们的犯罪类型、家庭背景、心理状态等因素,有针对性地开展矫正工作,用真心、热心、正心、公心,把脉问诊,以法为药,以心为引,春风化雨,帮助他们解决生活中的实际困难同时也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和世界观,重新融入社会。(来源 洛阳市司法局基层工作科)
【编辑 滢滢 王巍】
特别声明:以上内容(如有图片或视频亦包括在内)为自媒体平台“网易号”用户上传并发布,本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服务。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