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楚汉之争”刘邦胜出的原因,不少人觉得刘邦除了更能笼络、驾驭人才之外,其性格行为更为宽厚,所以比残暴嗜杀的项羽更得人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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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羽乃召黥布、蒲将军计曰:“秦吏卒尚众,其心不服,至关中不听,事必危。不如击杀之,而独与章邯、长史欣、都尉翳入秦。”于是楚军夜击阬秦卒二十馀万人新安城南 ……
《史记·项羽本纪》
除了在新安坑杀二十万秦军降卒,《史记》中还可以查到项羽的三例屠城记录。分别是城阳、咸阳和齐地,“项梁使沛公及项羽别攻城阳,屠之 … 项羽引兵西屠咸阳 … 项王遂烧夷齐城郭,所过尽屠之”。
司马迁在《史记》开篇自序里也明言,“子羽暴虐,汉行功德;奋发蜀汉,还定三秦”。那么是不是可以认定刘邦比项羽宽厚呢?
其实在真实的历史中,刘邦及其下属们屠起城来,不仅一点也不手软,频率还更高。
前面提到的项羽屠城阳(属河南信阳市),刘邦就是参与者。至于咸阳之屠,刘邦也身在其中,因为他当时不仅位列诸侯而且还听命于项羽,“诸侯兵至,项籍为从长,杀子婴及秦诸公子宗族。遂屠咸阳”。
抛开项羽的裹挟或命令,刘邦不仅在起事之初就以“屠沛”胁迫乡邻从其造反,他单独的屠城记录在《史记》里更是不胜枚举。
南攻颖阳,屠之。《高祖本纪》
沛公将数万人已屠武关。《秦始皇本纪》
从攻项籍,屠煮枣...围项籍于陈,大破之,屠胡陵。《樊郦滕灌列传》
刘贾军从寿春并行,屠城父。《项羽本纪》
大司马周股叛楚,以舒屠六,举九江兵,随刘贾、彭越皆会垓下。《项羽本纪》
十一年春,故韩王信复与胡骑入居参合 … 柴将军屠参合,斩韩王信。《韩信卢绾列传》
击陈,屠马色。《绛侯周勃世家》
燕王卢绾反,勃以相国代樊哙将 … 屠浑都,破绾军上兰。《绛侯周勃世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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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为刘邦的凶名远扬,他率兵攻打宛城时,城中守将和平民甚至都不敢投降,“宛,大都之都也,连域数十,人民众积蓄多,吏人自以为降必死,故皆坚守乘城(《高祖本纪》)”。
可以说刘邦的屠杀行为比之项羽有过之而无不及。那是什么原因导致人们认为刘邦宽厚,而项羽残暴嗜杀呢?最主要的原因是《史记》给予二人的初始评价。
在《史记》所记载的三千多年历史中,屠城杀降最为密集的时期就在秦汉之交。不仅项羽、刘邦屠,其他诸侯在战争中也多多少少有杀降屠城之举。
这些屠杀绝大部分都是针对底层平民和降卒,他们在上位者眼里不过是廉价的可再生资源(一直到清朝也仍是这样),杀也就杀了,大不了减免几年税赋作为补偿或者日后通过移民来恢复。
所以在某种程度上,屠城是当时各诸侯劫掠粮饷物资、消除军事隐患的常规操作,换句话说这是可以被容忍和接受的一种战争策略。
只要在上位阶级的“大义”上面没什么亏欠,屠多少“蝼蚁”并不是什么大问题,一样可以歌颂赞扬,比较典型的例子就是白起。司马迁本人为项羽立传时,丝毫不掩饰对他的欣赏和惋惜,也是个旁证 ……
所以司马迁说项羽“暴虐”并不是侧重他嗜好屠杀,更多地是在指责他背弃誓言和盟约,不尊从义帝(楚怀王)和杀秦降王子婴的无德之举,“杀庆救赵,诸侯立之;诛婴背怀,天下非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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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邦给项羽列十罪时,“新安之屠”也排在背约(先入关中者王)、不尊怀王令、杀秦子婴等罪之后。而且还重点喷得还是“使诈”(欺骗秦军放下武器投降后,又背约屠杀)和“王其将”(指秦将领本应向怀王投降并听其发落,而项羽则不请示怀王把他们直接收为下属),“诈坑秦子弟新安二十万,王其将”。至于城阳、咸阳和齐地之屠,刘邦更是提都没提。
同样刘邦“宽厚”的评价,也大多来自于他对入关之前的“约法三章”的信守,而不是当下一些朋友认为的战争中秋毫无犯。
司马迁之后的史官,基本都秉承和他一样的价值观再加上“为尊者讳”,自然也就将项羽残暴、刘邦宽厚的评价给传递下来,以至于让当下不少朋友误以为项羽比刘邦更嗜好杀降屠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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